• 读者文摘
  • 美文摘抄
  • 短文摘抄
  • 日记大全
  • 散文精选
  • 感恩亲情
  • 人生感悟
  • 智慧人生
  • 感悟爱情
  • 心灵鸡汤
  • 实用文档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当前位置: 蜗牛文摘网 > 名人名言 > 人心是换的尊严是赚的【换个马甲就有尊严了?】

    人心是换的尊严是赚的【换个马甲就有尊严了?】

    时间:2019-02-09 05:39:27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如今一切都遵循人性化原则,凡是有损人格尊严的称谓都改换成不使当事人以及公众反感的词语。如“老年痴呆症”之“痴呆”一词,颇惹社会公众的反感,经过官方民主选择,该称谓已被日本正式更名为“老年认知障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在12月11日召开的公安部工作会议上称,“以前叫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公安部此举与“老年痴呆症”更名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给当事人“卖淫女”精神上一丝尊重而已。
      问题是卖淫女换了一件马甲就真正得到尊严了?事实未必如此。一个社会成员是否真正有尊严,是由社会风气所决定的。当今社会所流行的爱好和习惯是什么?有钱有势的达官豪绅包二奶、找三陪;大小硕鼠不择手段地贪污国帑,一赌万金向国外输钱;“天上人间”式的娱乐场所天天爆满,人来客往笙歌达旦……
      在金钱至上的社会中生活的底层群众缺少的就是钱,他们能有尊严吗?农民工虽被“新市民”所取代,这个新头衔当不得一分钱,中听不中用,人们还是从骨子里把他看做农民工。卖淫女也是因为钱才去卖身的,改称“失足妇女”就有尊严了吗?
      其实卖淫女早就有了一个比“失足妇女”更人性化更高贵的称谓:“小姐”。“小姐”这个称谓原是非常幽娴、尊贵的,只有官宦之家和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才配称做小姐,小家碧玉都不配此称呼。卖淫女称“小姐”以后非但没有因小姐尊贵的称谓而有尊严起来;相反,这个尊贵的“小姐”称谓因卖淫女职业的低贱也变得低贱起来了,以致于现今的大家闺秀以被称小姐为耻,甚至红颜大怒。
      关于卖淫女的称谓从古至今搜集起来为数甚多,个个都比“失足妇女”内涵更实在更加人性化诗意化,如称神女、流莺、鸡婆、花娘、夜度娘、苦海人、天涯女、小姐、性工作者、性安慰者,甚至还曾尊称过“书寓先生”。这些称谓何曾提高过卖淫女人格上丝毫尊严?
      我这样说并不是否定人性化的称谓,人性化的称谓无疑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贫富分化严重,社会机制尚无力对弱势群体提供有效保障之下,很多贫家女子特别是农村贫女为了养家糊口,本身又无一技之长,就只能靠卖身来实现了。
      像这样被现实社会逼迫去做卖淫女的,中国在两千年前就有先例了,《史记・货殖列传》中有两段记载:
      “赵女郑姬,设形容,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
      卖淫求财是个古老的行业,那位郑姬就完全是现代小姐模样。为钱财四处奔走,地方远近、容貌年龄,都不是问题,只要你付钱,就为你特殊服务。为了取悦嫖客,美容艳装,眉目传情,轻歌曼舞,也是费尽心机。贫者求富,只有倚门卖笑来钱最快,这也是贫者惟一的资本。
      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妇女卖淫这种职业还会“昌盛”下去。所谓“失足妇女”的尊严问题,不论你给她换什么样的马甲,仍然得不到彻底的解决。
      插图/交易/小虎子

    相关热词搜索:就有换个马甲尊严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短文摘抄
    • 散文
    • 亲情
    • 感悟
    •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