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文摘
  • 美文摘抄
  • 短文摘抄
  • 日记大全
  • 散文精选
  • 感恩亲情
  • 人生感悟
  • 智慧人生
  • 感悟爱情
  • 心灵鸡汤
  • 实用文档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当前位置: 蜗牛文摘网 > 名人名言 > 新规出台,独立学院面临大考

    新规出台,独立学院面临大考

    时间:2020-05-11 05:19:1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聚焦点:“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独立学院,在2008年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自从独立学院开办起,就与“母体学校”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不仅在教学、管理上借助母体学校的师资,而且学士学位文凭的颁发也是母体高校。“由于独立学院所依靠的‘母体学校’基本是国内一些较好的大学,再加上学位的颁发具有特殊性,所以独立学院近几年很得考生的青睐。”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一位副院长说,“但从2008年录取的新生开始,‘母体学校’不再颁发学士学位文凭,独立学院将面临新的考验。”

    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这样,使独立学院从过去只能发毕业证的权利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两证完全“独立颁发”,这样在学生文凭上完全脱离了“母体学校”。

    “一方面独立学院办学的自主权范围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独立学院失去了原来‘母体学校’的光环,真所谓有得有失。”这是江苏一所独立院校的老师对于独立授位的好处和不利的评价。

    另外,《办法》对于学位授予,将实行的是“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现在在校生仍可获得。母体学校。授予的学位,而今年新招收的学生(2008年入校的大学新生)则按照《办法》规定,即学生获得独立学院首次自己颁发的学士学位,将在2012年出现。不过,根据《办法》,有一点值得大家关注:独立学院在新办法实施后产生第一届毕业生的当年,即2012年,独立学院要向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厅学位办提出申请。而他们需要申请的,不仅是授位资格,还需在5年内通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考查验收,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这对于独立学院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考验。”江南大学太湖学院一位老师这样说。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办法》中对独立学院办学性质的确认,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独立学院始于1999年,在发展的过程中,身份的不明确一直使学院处于尴尬境地。如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院长温涛说的那样:“独立学院的‘非公非民’曾经是社会各界评论的焦点,部分独立学院假借政策之名搞‘假独立’、‘校中校’和变相双轨制,严重损害了独立学院的整体声誉。”确实,独立学院的“非公非民”使得学生和家长摸不着头脑,一些学院的无序不规范的发展更加剧了这种恶性循环。而《办法》的出台将逐步消除不规范行为。

    作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北京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王文源认为:“独立学院曾一度处于‘似民似公’又‘非民非公’的状态。2004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公布后,可以把独立学院定位于‘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形式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表现,但一直未将独立学院定性为民办学校。此次实施的《办法》明确了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教育的身份,按照国家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应当是最重要的核心内容。”

    近日,在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的校园BBS上,一项“你赞成独立学院完全独立为民办高校吗?”的调查,引来了100多名学生的跟帖。参与调查的111人中,赞成的占34%,不赞成的占25%。无所谓的占15%,认为有利有弊的占20%,说不清楚的占6%。不赞成的学生,几乎都是担心独立学院“断奶”之后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含金量”会下降。

    而即将高考填报志愿的高三考生和家长对这一问题更加关注。“我们每年花一两万的高价学费去上独立学院,看好的就是它的母校的牌子,如果没有母校的光环罩着,独立学院不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民办高校了吗?学位‘含金量’肯定要下降”。一位家长对独立学院自己颁发学位非常关注。他说,“如果独立学院的证书真的与母校脱钩,我的孩子宁愿选择一个重点院校的专科也不会选择独立学院。”

    “不可否认。不少考生和家长选择独立学院都是冲着母校的牌子来的,证书与母校脱钩后,对新考生的心理将会产生很大的冲击!”青岛理工大学独立学院琴岛学院的相关负责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从‘母体学校’的学位到独立学院自己颁发学位,不可否认‘含金量’有所下降。而且现在许多人都认为独立学院学位‘含金量’还有待社会认可。并且现实情况是,不少独立学院的学生都比较钟情于‘母体高校’的学位,觉得母体高校的学位含金量高。更有人坦言,自己当初读独立学院就是为了将来能拿到母体高校的学位证书。所以‘含金量’还是要打折扣。”

    聚焦点:招生是否会有影响2

    独立学院这几年发展迅猛,招生也一度火爆,而如今《办法》的出台,对于独立学院来说是一场考验,面对即将到来的招生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否会影响独立学院的招生?

    来自厦门一所独立学院的负责招生的老师说:“独立学院要颁发学士学位,首先要得到的是国务院学位办的提名、国务院的批准,成为学位授予单位,取得颁发学位证书的资格。其次,哪个学科可以授予学位,还要逐个呈报审批。独立学院可以颁发学士学位,这说明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从母体大学的认可上升到国家的认可,因此,是否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将成为今后考生选择独立学院的重要依据。能够颁发学位证书的独立学院将成为考生的‘优先选择’,不会影响学院的招生。”

    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一位老师这样认为:“独立学院颁发学位证可能直接影响独立学院招生,因为不少考生选择独立学院,就是冲着‘母体高校’学位证而去的,部分独立学院的学位一时还难被认可;另一方面。这也对独立学院转为民办后的办学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否则其吸引力会大大下降。”

    从老师们一喜一忧中可以看出,《办法》的出台,在规范、促进独立学院发展的同时也给独立学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聚焦点:独立学院的学位社会认可度。

    从部分数据可以看出,很多在校学生担心独立学院“断奶”之后学位证“含金量”下降的问题,从而影响以后找工作。就如很多高三学生所说的那样。会削弱竞争力。当记者把学生的担心告诉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王晓斌副院长时,他笑着说:“有这样担心的高三学生不在少数,这是不全面的看法。《办法》将有助于加强独立学院在质量、师资等方面的建设,当然打造出来的学位是有实力的。学生毕业找工作,不光光是靠学位证书,关键是自己本身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在采访中有的高三学生提出这样的疑惑:如果今年我填报独立院校,2012年毕业就是获得独立学院自己颁发的证书,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会不会有特别的考虑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深圳

    一家大型微软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他说:“单位在招聘的时候,很少对本科生有‘学位’方面的要求,所以独立学院自己颁发学士学位,对于学生就业也没有什么影响。在相同学历下,我们考核的不是学士学位,而是学生本身的能力。我们不可否认持有重点高校学位的学生在面试时会特别留意,但我们更看重的是学生在遇到问题时的实际工作能力、处理能力。”

    2月29日,教育部在京召开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加突出独立学院的“优”、“独”“民”的原则。“优”就是更加强调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独立学院,更加强调独立学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教育部部长周济曾指出: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的主要任务不是增加学院数量和扩大办学规模,而是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

    浙江一所独立学院的负责人说:“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理性回归、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等一系列因素表明,要想获得考生青睐和社会认可,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将成为其生存的关键。竞争会淘汰一部分学校,但是对于优秀的独立学院来讲,‘大考’则是更上一层楼。”

    而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党委书记方思清认为:“前几年,由于独立学院刚刚兴起,又加上存在的一些办学不规范行为,社会对独立学院的认可度普遍不高。现在社会对独立学院的认可度,与前几年相比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国家对公办高校学生的一些政策。如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等,也开始覆盖到独立学院的学生。现在来说,学院质量是关键。”

    聚焦点:《办法》并不意味着独立学院完全脱离“母体高校”。

    在采访中,有高三学生认为,《办法》出台将意味着独立学院完全“独立”,没有了“母体学校”的支持,还有什么必要去读呢?某大学一位招生负责人说:“这是一种偏激的想法,实质上来说,独立学院虽然可以自己颁发学士文凭,但并没有离开‘母体学校’的支持。”独立学院充分借助“母体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设施以及校园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有效地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因此,独立学院与“母体学校”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不因为不再由“母体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就完全脱钩了。从这方面来说,更给了独立学院更大的挑战,怎样很好地利用“母体学校”的资源,近而转变为有自己特色的教学,这是值得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关注点:《办法》从经济上保障了独立学院的发展。

    《办法》既明确了独立学院的民办身份,同时也保障其作为民办资本的权益。《办法》要求投资方“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60%;”投资方为个人则“个人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不少于1.2亿元”。还有一点值得关注,《办法》明确了独立学院的法人财产权。最后,《办法》首次对独立学院的资产归属权进行了明文规定,要求现有独立学院举办者的出资必须在1年之内,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其中涉及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

    《办法》对于独立学院在注册资金、资产等方面做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有老师称:这些规定,有利于规范独立学院的发展。对于部分办学规范、基础较好的学校来讲,达标并非难事,对于那些“校中校。来讲,才是真正的考验。

    相关热词搜索:大考新规出台独立学院面临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短文摘抄
    • 散文
    • 亲情
    • 感悟
    •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