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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名改革刍议】 文学改革刍议

    时间:2019-02-13 05:41:42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译名改革刍议      读杨绎同志为《傅译传记五种》写的序,谈到译名问题,不觉深有同感。这篇短文是骨鲠在喉,一吐为快。   杨绎同志说:“……傅雷很有兴趣地和我谈论些翻译上的问题。有个问题常在我心上而没谈。我最厌恶翻译的名字佶屈聱牙,而且和原文的字音并不相近,曾想大胆创新,把洋名一概中国化,历史地理上的专门名字也加简缩,另作‘引得’或加注。我和傅雷谈过,他说‘不行’。我也知道这来有许多不便,可是还想听他谈谈如何‘不行’。”可惜的是她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傅雷,因此我们今天也不知道他究竟认为如何“不行”。
      目前通用的译名办法,不论是英、俄、法、西等文字,大概都是以新华社草拟的译音表、外国姓名译名手册和外国地名译名手册等为根据的。这几本手册对我国外来人名地名译名的统一,起了开创的作用,结束了过去的混乱现象,这应该说是有历史的贡献的。而且它们所依据的几个原则如名从主人,约定俗成,用字尽量不带意义等,基本上也是正确的。
      但是二、三十年来,这些原则和方法在实际使用中,还是有问题的,在当今中外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和密切之际,实有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必要和余地。
      第一个缺点,就是杨绛同志提到的“信屈聱牙”,特别是苏联和东欧的译名。再加上俄罗斯民族又有称父名的习惯,结果一个人名从本名,父名到姓,往往长长一连串,信屈聱牙,读也读不顺口。逢到小说中还出现一个,甚至二个以上的爱称,则读者就更受罪了。后来终于有人想出了一个“高招”,在全书之前开列一张人物表,供你阅读时对照参考,免得读了一半摸不着头脑。这是不是好办法,实在值得考虑。因为恐怕会有不少的读者,被这一张人物表吓退的,我本人至少就是如此。
      是不是能用一些中国化的办法,来为中国的读者打退这条拦路虎的呢?大概是因为鲁迅先生很早以前就反对过译名中国化的办法,因此就没有人敢重提一下这个主张。其实中国化了,也并不见得会混淆中外的界限,比如“罗斯福”,大家仍认为他是美国人,不一定非译“罗斯弗尔特”不可。“魏德迈”也不一定非译“魏德麦耶尔”。
      中国人名音译为英语或法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般英美人对于威绥玛氏译音法还能适应,改用了汉语拼音法以后,即使“汉学家”也感到困难。尤其是和X,一般人简直无从张口。近来《红楼梦》有一个英译者采取了意译的办法,什么“鸳鸯”,“熙凤”都很自然地上了口,这实在是个很好的创造发明。译者这么做,并没有人说他是大逆不道,中译外可以如此,外译中为什么不能如此呢?当然办法不仅仅是意译一条,只要能为读者着想就行。
      第二个缺点是,每个汉字都由辅音和元音组成,还有四声,用北京话念起来有腔有调,作为外语字母的对音,有时是很不合适的。首先有些外语字母或音节,在汉字中没有对音,比如不论“基辛格”或“季辛吉”都对不上Kissinger。其次是外语名字中有些辅音是轻读,一字不漏地译成汉字,与译名中其他几个汉字连起来读,尤其是由广播员字正音圆、有腔有调地读起来,与原来发音就走样了。但在文字改革全面实现,即废除汉字,采用拉丁化汉语拼音(那时可以把原文直搬了)之前,这一点恐怕是无法解决的。
      第三个缺点是约定俗成这个原则推行得过于机械;原来是将错就错,后来却成了知错不改。比如有些外国地名,约定俗成地用了解放前的译法,有的是把音译错的,如“怯尼亚”,有的用字不伦不类,如“莫三鼻给”。后来由于这些国家的独立,终于改了过来。但是也有一些地名,发音有明显的错误,至今仍旧未改。如美国地名“伊利诺斯”,应改为“伊利诺埃”,“密执安”应改为“密歇根”,“衣阿华”应改为“爱荷华”。我就看见过一个访问学者在回答美国朋友来自何州的问题时说“密执安”,致使那个美国人听了莫名其妙。
      尤其是人名,更是马虎不得。美国总统的译名应该是“雷根”,结果报上沿用了过去的旧译“里根”。老实说,人家毕竟是国家元首,如果当面对话,把他的名字读错,实在是不恭敬的。由于“雷根”成了“里根”,真正的“里根”(财政部长)只能译成“里甘”了,真可谓一错再错。
      这不由得使人想起英国六十年代的一位保守党首相兼外交大臣道格拉斯-霍姆。“霍姆”的原文是Home,译为“霍姆”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可是人家自己偏偏念做“休姆”。原来这里面还有一段故事:这位首相的祖上是个贵族,不知在一场什么战争中,他高呼“Home”跃马率部前进,结果部下以为是他叫他们向家中后撤,以致不战而溃,从此他家就改读“休姆”。这样的例子还有,比如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休斯敦,原文是Houston,但因该地名所纪念的那个西部开发者自称休斯敦,故而不译“豪斯敦”。但这个发音只用在这个城市,纽约市曼哈顿南部的一条街仍称豪斯敦街,否则它南面的艺术家比较集中的一个区Soho(SouthofHouston),就没有意义了,因为它是模仿英国伦敦“沙霍”这个地名的。
      所谓“中国化”,并不是一定要选用中国人名中常用的汉字来译外国人名,这样的确会产生金眼碧发的洋人穿上长袍马褂这种不伦不类的效果。当然本人自译汉名例外,如李约瑟,贾丕才,费正清等。但是为什么不能来一个折衷,比如说把人名地名用字缩短一些,只用三个汉字或四个汉字?因为外语人名地名中,有的虽然很长,也并不是每个字母都发音,即使发音,也不是每个音节都是重读的。如果采用这个原则,那么“哈马舍尔德”就可以简化为“哈马舍”,“艾森豪威尔”就可以简化为“艾森豪”,“索尔斯伯里”简化为“索斯伯”,“克里斯多瓦尔”简化为“克里斯多”……。
      当然这个办法实行起来一定有不少困难,反对的意见一定也很多。但是我恳切希望提出反对的意见的同志,除了坚持“名从主人”这一条原则以外,也要为读者尤其是从未接触过外文的读者着想着想,这样才能有希望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如此,则对沟通中外,功莫大焉。
      
      “总统英语”
      
      在电视中看美国总统雷根(我斗胆擅自改了这个译名)在人大小礼堂发表演讲,为时大约有二十分钟的话,他只有一次或两次低头看了一下讲稿。真不愧是个演员出身,有背台词的本领。但是即使是背台词,上了年纪的人,能够背得这么滚瓜烂熟,也确是不易。
      美国总统多半是律师或议员出身,一需四出游说竞选,二需在议会里唇枪舌剑,因此都练就了一番演说本领。而英语(别的语言我不知道)尤其适宜用于论辩,怪不得最枯燥的公堂对簿,在英语小说或戏剧或电影中往往可以创造出一出精采好戏,文学上有个专门辞汇叫“公堂戏”。美国总统擅长演说,远的如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久已成了英语教材中的背诵文选;近的如罗斯福的炉边谈话,娓娓动听,是他利用当时开始普及的广播与人民联系的特殊手段。
      但是也有例外。军人出身的艾森豪威尔就是。他当总统虽不是靠在战场上撕杀出来的,但多少与他战时功绩和人缘有关。他天生一张娃娃脸,满面笑容,讨人喜欢,因此博得了“艾克”的爱称。但是他毕竟是个军人,运筹帷幄当然不在话下,但要他象个律师或议员那样侃侃而谈,却实在不行。因此他的幕僚特地为他物色了一个电影演员罗伯特・蒙哥马利来做他的演说辅导,名为“公共关系顾问”,实为指点他如何咬字运气,怎样抑扬顿挫。
      也真亏了艾森豪威尔,公开演说起来,总算没有丢丑。但是他毕竟天生不善辞令,正式场合背诵讲稿,事先有了预习操练,尚可应付。到了即席讲话,尤其是碰到记者招待会,除了讲话本领以外,还要考虑到如何应付对答,则更使他迟迟艾艾,语无伦次了。每次开记者招待会,他背诵了事先准备好的讲稿以后,回答记者问题时,从来没有一口气不打顿地说过一句完整的话,总是嗯嗯啊啊,也许大概,因此所以,急得新闻秘书哈格蒂在旁直跺脚。
      有位喜欢揶揄人的记者用了所谓艾森豪威尔文体,改写了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把一篇铿锵有力的好文章,改成了一段嗯嗯啊啊,迟迟艾艾的语无伦次的话,着实把这位总统挖苦了一番。
      不过讲话最有特色的还是杜鲁门。他不以文采胜,却以粗鲁直率著称。他上台之后就屡次以意想不到的言辞引人注目。最有名的一次是一九五○年写给《华盛顿邮报》音乐评论家保尔・休姆的信。原来杜鲁门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当然成了掌上明珠。这位玛格丽特小姐现在是位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曾写了《白宫谋杀案》、《最高法院谋杀案》等作品,利用其对华盛顿官场的熟悉背景,写来颇为得心应手。不过在当年她却有志于音乐,在宪法大厅开了个音乐会。总统小姐初次登场,捧场的当然不少,可也有人不买帐,保尔・休姆就是其中一位。他在评论里直率地写道,总统小姐唱得“并不高明”,“常常走调”,“几乎不能传达所唱歌曲的音乐含意。”
      这就惹怒了做父亲的,杜鲁门一见到报就马上给休姆写了一封信,泼头就骂他是guttersnipe(我想只有译为上海话的“瘪三”最合适),说他是个“穷途失意的老不死”,还威胁说,“有朝一日相逢,要把你打得鼻青眼肿,说不定还要伤你下身。”当然我这里是意译,原文如直译,粗鄙不堪:“有朝一日相逢,你就需要安装一只新鼻子,眼睛如果打出乌青块,就买好牛排治伤,说不定下身还要穿一条护卵袋。”这种粗话,只有流氓青皮才说得出口,也只有他们知道用生牛排贴在乌青块上可以消炎去肿。休姆把这封信公布之后,自然闹得舆论大哗,记者采访,羞得玛格丽特无脸见人,流着眼泪逃上楼去。可是杜鲁门却傲然自得,毫不在乎。纯正的英语素称王家英语(King’sEnglish),杜鲁门这封信一发表,就有识者谑称这是“总统英语”。
      译余废墨
      董乐山
      伦敦皮卡迪利大街一诗角
      
      
      在伦敦,如果你想在工作时间找到一位诗人,可以去皮卡迪利大街105号试试。这里底楼的一个小房间里,由乔纳森・巴克伍馆长的英国艺术委员会的诗歌图书馆收藏了两万两千册二十世纪英语诗歌。
      在诗歌图书馆里,诗歌爱好者和研究者比肩继踵,在书堆里、杂志里寻找各自感兴趣的东西。该馆还设有《无名氏诗歌栏》,邀请来访者提出作者不详的名诗佳句的作者名字。
      该馆筹办于一九一二年,所以它还藏有第一次世界大战和英国乔治王朝时期的诗人作品,例如在战前就蜚声诗坛的W・H・戴维斯和沃尔特・德拉马雷的作品,以及象埃兹拉・庞德和理查德・奥尔丁顿这些意象派诗人的作品。该馆实行免费借阅,读者只要出示证件,填写一张卡,便可借到书,一次最多可借四本,借期四周。
      
      (陆文岳译自《国际先驱论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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