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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探美的人] 红楼探玉

    时间:2019-02-13 05:29:0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蒋和森和他的《红楼梦论稿》      蒋和森,笔者早就认识,但我们过去却未曾谋面,只是因为读了他的《红楼梦论稿》,钦羡不已,一直把他视为一位“神交”。
      笔者这样喜欢《论稿》,是不是一种“偏爱”?对这件事自己也一直狐疑不定。但最近听说,“文化革命”的时候,这本已被谥封为“修正主义黑书”的旧著,有人却特意从收废纸的地方,拣起最初刊载此书的《人民文学》来读。可见类似笔者这样“偏爱”的人,还不是绝无仅有。那么,《论稿》有什么特点,值得我们推崇?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它的写作经过谈起。
      蒋和森开始研究《红楼梦》是一九五四年。用他自己的话说,那时他还是个连学生服都没有被办公桌磨破的青年。是什么促使这位年少而又气盛的人,萌起对《红楼梦》探微寻秘的兴趣,并且很快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呢?是时代,是中国青年学者的志气和勤奋。蒋和森原来是学新闻的,一九五二年复旦大学毕业,又到了新闻单位。不久,他被调到《文艺报》当编辑,正碰上那场围绕《红楼梦》研究开展的批判运动,《文艺报》恰好又是首当其冲的单位。形势那么逼人,《红楼梦》的艺术魅力又那样诱人,蒋和森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到了一九五五年六月,他的《薛宝钗论》和《略谈曹雪芹的表现艺术》就同时发表了。一年以后《贾宝玉论》,再一年以后《林黛玉论》,差不多又是一年,《曹雪芹和他的》,也都相继问世。一九五九年初,他就将这些论著(包括若干未发表的)汇为一册,正式出版,这就是现在我们都已看到的《红楼梦论稿》。
      笔者所以不厌其详地罗列这个时间表,用意就是要说明,《论稿》的写作过程,差不多是和那场运动相终始的。有人曾把二百多年来《红楼梦》研究的历史分成三个时期,一九二一年以前为第一时期,他称之为《红楼梦》研究的“古代史”时期;从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到一九五四年则为“近代史”时期;一九五四年以后,不用说也就知道是“现代史”时期了。这个分法看来是很有讲究的。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研究》,还有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把它们说得一无是处是不对的,实际上也办不到。但从学术思想的历史发展说,它们毕竟已经显得陈旧,理应从“红学”领先的宝座上落下。从这一角度说,当年出现的那场批判又不是偶然的,它客观上反映了“红学”要从“近代”跨入“现代”这一历史的必然趋势。虽然当时采取的形式是粗暴的,但这只是历史必然性一种外在的偶然机遇,它的真正果实不是那么粗暴简单的形式,而是一批从方法到内容都以崭新面貌出现的《红楼梦》研究论著。所以,《论稿》能够在那段时间写成,相当程度上倒是得幸于时代的赐福。
      不过,历史造福人,并不就象阳光普照一样,只要在它下面的人,都会金光遍身。历史有时倒很会戏弄人,折磨人。二十年之后,有篇文章对一九五四年以来的《红楼梦》研究,从“路线”高度作了总结,竟把蒋和森和当年一直热情鼓励帮助他的何其芳,都当作了“修正主义红学”的代表,和胡适成了彼此彼此的一伙了。现在人们每念及兹,心里总有说不出的滋味。到底它是场喜剧还是闹剧?难道这是历史存心对人的一种戏弄?五十年代那场批判中,有没有两条路线斗争?如果有,应该怎么个划法?这些毋需我们急忙妄断。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按照那篇文章所讲的“路线觉悟”,蒋和森倒确实没有。蒋和森其人,可以说是位较为典型的知识分子。他在那场学术界几乎倾巢而出,一片“批判”声中,没有想到如何去搜集“炮弹”,却终日别有所思。在去年的《红楼梦》学术讨论会上,他曾有个发言,说当时他只觉得我们中国有部《红楼梦》实在了不起,曹雪芹并不比托尔斯泰、巴尔扎克这些闻名世界的文学大师差,有些地方甚至还超过他们。奇怪的是外国人写的文章或世界文学史上,却很少提到曹雪芹的名字。想到这些,蒋和森总是愤愤然。“物之不得其平则鸣”,要为《红楼梦》出口气,叫全世界都知道我们中国有这么一部天才杰作,而且它早在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作品一个世纪以前就出现了。蒋和森就是出于要为《红楼梦》在世界文学殿堂争一席地,才立志对这部古典杰作进行探掘的。动机是单纯的,它虽然是由那场批判直接诱发起来的,却又与那场批判的要求有相当距离,用后来曾经流行的一种说法,这就是搞纯学术,但比起将《红楼梦》研究当作“仕途经济”的敲门砖来,它就是相当高尚的。前人有谓,士贵立志。蒋和森就是怀着这样一种中国文学研究者的历史责任感,决心闯入红楼,扫除蒙落在这座中国文学艺术的巍峨高峰上的历史尘埃,好让它以光彩夺人的本来面目,跃居于世界文学之林。难道这竟是什么修正主义?扯淡!
      但是,立志容易,立言还是相当艰难的。如果吃苦不够,功力不深,还是壮志难酬。蒋和森写《论稿》,几乎就和创作差不多,有时为了找一句妥贴词语,可以苦思几小时;为了说明《红楼梦》爱情主题的思想深度和创作手法的艺术成就,他不但和中国文学史上许多作品,而且还和世界许多名著进行逐一比较,斟酌它们的优劣高下,因而使你觉得它有一种立体感。果然,苍天不负有志人,蒋和森在短短的五年里,就用他的《红楼梦论稿》为实现向世界介绍《红楼梦》这一目标,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有位朋友曾跟笔者谈起,说《论稿》的特点是人物论;或者说它的特点是重在艺术分析。这些说法都不错,但笔者总感到,“人物论”或“艺术分析”,似乎又都不足以概括《论稿》的特点,尤其不能把它和新、旧“红学”作一明确的区分。旧红学的“董小宛考”,新红学的自传说,虽然与蒋和森的人物论迥然不同,但同样也是一种人物论啊!可见特点不单是探讨问题的角度,还有理论上的重要界限。何其芳同志还在一九五六年就曾肯定了《贾宝玉论》,说它的优点是把文学作品,特别是象《红楼梦》这样的作品,贾宝玉这样的人物,当作比较复杂的对象来分析,而不是停留在比较一般比较表面的议论上;同时文章很有文学的味道,有一种带着沉静的思索和对于作品的热爱的感情。笔者体会何其芳的这番话,就是肯定《论稿》是从马克思主义美学的高度,把《红楼梦》作为一部古典文学的艺术典型,对人物性格的逻辑发展和作家创作手法,进行了历史的而又富有文学色彩的分析,从而揭示了《红楼梦》的高度艺术成就和它包含的深广社会内容。
      《红楼梦》是小说,是作家的艺术创造,这应不成问题了。其实不然。历史上的旧红学、新红学,它们共同的错误就是不承认《红楼梦》是文艺作品,这样就完全抹煞了它的杰出的艺术成就和深刻的社会意义。《论稿》则始终把《红楼梦》当作一部文艺创作,从作品的实际出发,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美学和文艺学理论,去揭示人物形象的典型特征,和他们所反映的社会历史内容,同时阐述了作家塑造这些人物的艺术手法。作者的注意力只是放在《红楼梦》本身,议论的根据也只是《红楼梦》本身。笔者曾经从蒋和森那里听他说过,很多人开始读《红楼梦》,并不知道什么历史背景,作者经历,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津津有味地读下去,而且感到它写得很逼真,甚至为书中人物的不幸遭遇一掬同情之泪。笔者体会这一说法绝不是要否认考证时代背景、作者家世、版本源流、续书作者这些问题的重要意义,只是说这些问题不是研究的最终目的,它们只是为了使人们能更好研讨、理解《红楼梦》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而在这后一方面,应该承认《论稿》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做了非常有益的尝试。
      蒋和森的这一尝试,如果说在《红楼梦》研究中仍然是一个有待更多人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那么对广大读者来说则是更为迫切的需要。生活中我们常听到一些人在读了《红楼梦》之后总会情不自禁地说一声:真美!至于美在哪儿,为什么美,那就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了。确实,《红楼梦》塑造了那么众多的人物形象,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丰姿多采的美的画图。有一位美学家说过,艺术美就是情感。艺术如果没有情感,就不成其为艺术。艺术的情感性就是艺术的生命。艺术美既然是这样,对艺术美的探讨也应该是这样。正如鲁迅说的:“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冰结了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蒋和森对此可以说是得其三昧的。他认为对《红楼梦》这样一部充满诗情的作品,不但要用理智来认识它,还要用感情来拥抱它。《论稿》向我们指出,《红楼梦》中那么多逼真的艺术形象,丰富的生活细节,它如同一幅历史生活的巨画,反映了封建社会许多带有本质的现象;曹雪芹如何以他天才艺术家特有的艺术力量,从多方面剖视了封建社会造成的种种罪恶,向人们展现了生活中美和诗意所具有的摧毁力量。《论稿》不仅为我们揭示了《红楼梦》美之所在,而且还用感情的语言为我们描述这种美,以致我们不只把它当作文学评论,甚而可以当作文学作品来欣赏。
      最能体现蒋和森这一美学见解的,还是他对《红楼梦》中爱情问题的分析上。《论稿》对爱情问题的论述是费了不少笔墨的,倾注的感情也相当地深。这当然不是主观偏爱,而是与《红楼梦》的主要内容相关联的。“堪叹古今情不尽,可怜风月债难酬。”《红楼梦》用了那么多的篇幅,写了那么多的爱情,不仅有贯穿全书的宝、黛、钗爱情悲剧,还有晴雯、司棋、尤三姐等人的爱情。所以《论稿》肯定,“《红楼梦》的主题,是人的美、爱情的美以及这种美被毁灭的主题”,“由于作家的主要力量,是用来发掘这种美,表现这种美,所以我们在读《红楼梦》时,不是只见晦暗,而是经常感到洋溢着一种青春的、爱情的明丽色彩。”《红楼梦》可以说是一曲“爱情的青春的颂歌”。
      这是不是有点“爱情至上主义”?还在《论稿》出版以后不久,有人就曾这样说过。生活中动辄“主义”,是打杀人的最便当方法,可惜这次卫道者却抡了一个空棍。我们的老祖宗早就说过,两性之间的相爱和结合,是自从第一批人出现时就存在着的,而且它是最初人类三种关系之一。把爱情当作淫乱,那是阶级压迫出现之后的道德观念。当然,如果认为生活的唯一目的就是爱情,任何一种爱情都是美的,那倒可能近乎“爱情至上主义”。但作者讲得很清楚,“只有站在反封建主义的立场上,用人类的精神财富把它充实起来,只有使它象水晶一般地纯洁和坚贞并且充满了热腾的生气,这才是美的爱情,值得歌颂的爱情。”《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是作为封建阶级的叛逆形象出现的。“正是因为这个叛逆,才把他们引向爱情;同时,又正是因为这个爱情才加强了他们的叛逆。”所以,曹雪芹笔下的爱情,“不仅在它的本身充满了诗意,而且还具有很高的思想社会意义”。怎么能说这是“爱情至上主义”呢?
      当心人性论啊!又是吓人一跳。《论稿》中有没有人性论,有,只是说得遮遮掩掩,还不那么明确。这也难怪,二十多年前嘛。问题在于有了人性论是不是就大逆不道?不一定,要看它怎么个讲法。且如林黛玉,这是曹雪芹用全生命力量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作者也讴歌了她,说“她为爱情而生,又为爱情而死”。这倒真有点恋爱至上主义。可是作者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在那个墨黑如漆的历史长夜里,一个少女除了从自身引出爱情的火光,来照亮她的人生之外,她能够更多地想到和做到什么呢?爱情,是她在生活激流里所碰到的一根浮木,她不能不用全生命的力量抓住它”。但是,“可诅咒的时代,从她的手中打落了这一根浮木,于是造成了震撼人心的爱情悲剧”。幸亏细心的作者并没忘记指出,这也是林黛玉性格的悲剧,包含她所依附的那个封建没落阶级的悲剧。可是,“在这一性格中,既反映着那一时代的历史生活图画,同时又熔铸着我们民族的心理素质、精神面貌,以及为各个时代的人们所共感、所激动的东西。”正是这种“东西”,把我们引入一种崇高的美的境界,使得这个阶级烙印很深,而又多愁善感、孤标傲世的贵族小姐,引起无数读者的同情。这种“东西”,据说就是人的共有本性,当年有人就是这么看的。可惜作者没有具体揭示它的内容。能不能说它就是人类共有的道德、情操,以及审美标准、生活理想?如果是的话,难道就是抽象人性论?如果不是,又如何解释文艺上很多现象?不错,阶级社会的人谁都在一定阶级地位中生活,阶级的烙印,历史的枷锁,曾使无数人不堪承受,但这并不能完全抹去人类本性中那些共同要求,包括美的判断。“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孟子讲的不只是一种生理现象,而且还是一种伦理现象、审美现象。孟子的解释是错的,但不能说他讲的这事实也是不存在的。马克思说:“困难不在于理解希腊艺术和史诗同一定社会发展形式结合在一起,困难的是,它们何以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这个审美心理学上非常困惑人的问题,美学家和文学评论家们曾经为它争论不已。笔者没有解释它的奢望,但肯定这种事实总还是允许的吧。
      的确,《红楼梦》很美。美在哪里?美在人间,美在生活。曹雪芹用他的艺术创作,将它凝聚在一对青年男女的真挚爱情上。爱情在那个时代,是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曹雪芹歌颂的是一对叛逆者的爱情,而鞭挞的则是扼杀这一爱情的封建社会。尽管这个社会已经咽气了,但《红楼梦》美的价值却永在。因为生活中总是有爱情,而《红楼梦》展示的爱情问题那种人生应该追求的理想、情操和境界,它是美的升华。不错,在曹雪芹那儿,这些都还是朦胧的,甚至空洞的,不过,今天我们,与其从理论上刻意去责备二百年前这位作者,还不如在实践上用真正美的生活去充实它,使它真正明确、具体、丰满起来。有人把金钱、地位,甚至父母都当作“爱情”投标的筹码,选择爱人就象选择一条头巾那样随意,这种裹着权力交易、金钱买卖的爱情,不是令人作吗?对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不能光是鞭挞,更不能迷信惩罚,重要的还是疗治。如果从这一方面来谈文艺的社会功能,《红楼梦》比起现在某些把爱情当作胡椒面撒在生活中的作品,倒更容易引起人们脸红的。
      《红楼梦》是我们民族一份最珍贵的文化遗产,也是一本丰富的生活教科书。今天我们搞四个现代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提高我们民族的精神文明。所以,不要以为现代化与《红楼梦》是不搭界的。《红楼梦》的艺术价值和美的生命,是不会衰竭的,它将为我们提高精神文明提供很多的营养。我们多么热切地盼望红学家们有更多的阐述《红楼梦》思想和艺术的著作出世啊,这也就是笔者热心介绍这位红楼探美的当代学者和着意推崇《论稿》的初衷。
      
      一九八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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