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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论新红学派] 新红学派创始人

    时间:2019-02-13 05:32:04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对曹雪芹和他的作品《红楼梦》的研究,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前,只是在笔记和史料书籍中零零碎碎有些记载,但很少有人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五四运动以后,胡适对包括《红楼梦》在内的我国古典小说作了一些考证工作。当然他的治学方法是资产阶级的,在考证中常常不能把作者生活中的事情和小说里经过艺术加工的情节分开而混为一谈。但在《红楼梦考证》中,胡适得出了这本书是曹雪芹的自传的结论,这对以后《红楼梦》研究是一个影响颇广的问题,在一九五四年对胡适思想进行批判时,这个问题是批判的重点。本文想就胡适的《红楼梦》研究谈谈胡适及“新红学派”的功过问题。
      一九五四年我们对《红楼梦研究》进行批判时,对“新红学派”的治学方法是采取了全部否定态度的,认为胡适的考证把《红楼梦》研究引上了邪路。这种说法我看是不符合历史情况的。
      我们知道对《红楼梦》的研究在五四以前,主要是所谓索隐派。索隐派虽然连篇累牍的做了不少“考证”工作,不管他们说宝玉和黛玉是影射顺治皇帝和董小宛,还是说这是康熙朝的政治小说,妙玉变成姜宸英,黛玉变成了朱彝尊,或者说这是写纳兰容若的家事,总之都是捕风捉影,想入非非,随意附会,给研究工作造成一团迷雾,无法对《红楼梦》和作者曹雪芹有什么正确的理解。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的文章中反对随意对小说中人物进行附会瞎猜,提出要“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要求也可以说是对《红楼梦》研究较早提出的范围,以后凡是按这个范围研究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人都被叫做“新红学派”,以别于搞索隐的“旧红学派”。这个学派研究的课题是胡适提出的,因此一谈“新红学派”必然要联上胡适。
      事实上以后研究《红楼梦》一些问题的,范围差不多,方法并不完全与胡适相同。胡适提出的范围是研究一个古典作家和作品十分重要的课题。范围是一回事,治学方法完全可以不同。不能因为胡适政治上的原因,连他提出的一本书的研究范围也摒弃不用,更不能因为谁还研究这些就是拾胡适“新红学派”的牙慧。
      何况胡适在《红楼梦》考证工作中,是从许多资料里,整理出曹雪芹的家庭身世,纠正沿袭相传有关曹雪芹家世记载的讹误,并且发现敦氏兄弟的集子和《红楼梦》的十六回残本,给后来研究者作了很多开拓工作。这些功绩是不能抹煞的。因为研究一部作品也要从了解一个作家的生平开始。胡适对《红楼梦》有关史料的搜集分析研究,使我们对《红楼梦》的产生有了一些正确的认识。
      胡适的研究成果是为当时研究小说的人所承认。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当中谈到《红楼梦》时说:“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零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关于曹雪芹的生平,大部分引用了胡适的考证,并注明“详见《胡适文存》”。鲁迅后来并不因胡适和他政治上分歧而改动这一部分,他并不因人废言。仍然对胡适的学术研究作出恰如其分的肯定。这才是一个真正唯物主义者对待别人学术成就的正确态度。
      胡适是资产阶级的研究家,不能要求他的研究有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分析。他对《红楼梦》的研究由于未能正确认识作品中人物的典型意义,得出了这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曹雪芹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的错误论断。学术研究中常常会发生这样的事,研究方法并不错误,但因为每个人的文艺观不同,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课题是正确的,考证的具体事件也不错,然而由于他的文艺观是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才得出《红楼梦》是曹雪芹自传这样的结论。我们对自传说应该进行批评讨论。然而把他研究得出的正确的东西也一并摒弃,那就走上了另一个极端。
      一九五四年对《红楼梦》研究的某些批判,恰恰是全盘否定,不作任何实事求是的分析。许多研究者只是慑于批判的威势,写文章“表态”,并非吸取教训。许多研究文章只是在字里行间回避有“自传说”的痕迹,内容仍然还是自传说的东西。如《红楼梦》中的大观园明明是曹雪芹在艺术构思中综合出来的一座十分理想的花园,在生活中它并不存在。然而有人却在寻觅“京华何处大观园?”写了数万字长文对北京某一王府进行繁琐考证后说:这就是大观园的原址。这种把小说中的场景化成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地方,多少有点自传说的影响吧!我看,如果在一九五四年不是搞暴风骤雨,乱棍齐下的批判运动,而是多写些心乎气和、学术性强、说理清楚的文章,效果会更好些。
      例如一九五四年批判所谓“新红学派”的一篇文章中,说他们的研究方法是“新的反动的实验主义哲学指导下钻牛角尖的方法”。批判上纲是上得很高了。然而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本身,是根据历史资料进行推断的,即或在辈份和年月上有些出入,我看也是允许的。从这些考证里,我们很难指出其中哪些是钻牛角尖的东西,论者也拿不出什么实事求是的证据,这就难以服人。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抓住《红楼梦》中一些无关紧要的小节大做文章。王熙凤讲了一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居然可以洋洋洒洒写上“万言书”,外批社会帝国主义,内联“死不改悔、正在走的走资派”。这牛角尖钻得的确使人目瞪口呆。如果说他们的方法和胡适有什么不同,那就是胡适的世界观和治学方法,在那个时代是难以避免的,而这些“理论家”们却是学习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懂得科学分析,却偏偏要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这么干。可见所谓实验主义指导下钻牛角尖的朋友,并未绝迹。“四人帮”时那套从政治到文艺的“理论”哪一种不是这样的货色。胡适还算是一个资产阶级的学者,今天的实用主义者除了会打棍子以外还有什么呢?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一九五四年大批判暴风雨的低气压下,许多同志还是坚持对《红楼梦》研究作了辛勤的努力。他们以十分精密、谨慎小心的态度从浩如烟海的大量材料中,整理出许多宝贵资料,如故宫明清档案中有关江南织造的奏折的整理、曹家五福堂谱的研究、怡王府本《石头记》的研究等等,收获是巨大的,对于研究曹雪芹生平和创作《红楼梦》的构思过程有很大帮助。这种研究就范围说还是胡适提的那几个问题。我们总不能把这些同志也作为“新红学派”,也一概否定吧!相反,从一九五四年以后,《红楼梦》的研究中也出现过一股貌似公正,实则极左的思潮在大开倒车,特别在文化大革命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完全把《红楼梦》研究拉离了学术研究的范围,上升为“政治教科书”,要在小说中清查到底贾府死了几十条人命,把这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当作阶级斗争的血泪控诉书。如果《红楼梦》只是记载了二百年前一个封建家族迫害死若干人的命案纪录,那末清代档案馆中可以找到更多更完整的史料,何必去看《红楼梦》!对这部书中用封建社会家族中产生的爱情悲剧来深刻揭示礼教的虚伪性的感人篇章不予理睬,用形而上学的方法肢解《红楼梦》的情节人物,把所谓的“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生搬硬套到古典文学中去,我看这种“研究”方法倒是和最陈腐的索隐派有联系的,因为他们当年不也说《红楼梦》是“康熙朝的政治小说”吗?前后对照,何其相似乃尔!
      进行学术考证,不据有大量史料,仔细推敲分析,还有什么捷径可走?考证如果是牵强附会,不解决什么重要问题,那搞它干什么?文化大革命中叛徒江青和她的黑笔杆对《红楼梦》的研究不是又讲屁话又写黑文,“研究”什么书中的父系母系之争,冯渊就是逢冤的谐音等等。这种“研究”才是真正的废话,才是把《红楼梦》的研究引入歧途的货色。面对这种情况,令人奇怪的是:在一九五四年对《红楼梦研究》批判时声色俱厉、无限上纲的那几位同志这时却噤若寒蝉,一言不发。同时却对一位当时文艺界的老同志十多年前提出的一个完全是学术性、可以探讨的“共名说”,写上长达万言的“批判”文章,在别人无法自卫的情况下,棍棒交加,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我们对这种“爱憎分明”的理论家只能说:“君对人对事,砖儿何厚,瓦儿何薄?”
      严格地说:从一九五四年以后这种不说理,专上纲,一笔横扫的情况是愈演愈烈的。把学术问题变成政治问题,是使《红楼梦》研究不能更好发展的最主要的原因。如果在一九五四年的批判时,哪怕稍为有那么一点学术性的说理分析,有一点实事求是的精神,学术界这股“批判风”的为祸总可以小一点。现在是吸取教训的时候了。
      总之,今天我们对于学术研究,凡是有积极成果的,哪怕在方法上有些错误,研究不够全面,都应该实事求是,承认其成绩,指出其缺点,还它的本来面目,不以人废言。对胡适的《红楼梦》研究也应如此。总之对任何人的缺点都应该说理分析,平心静气的讨论,不能颐指气使,凌驾别人之上。总结经验教训是为了使学术研究更深入一步,造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活泼空气。如果还是棍棒飞舞,只会搬干巴巴的教条去套别人的脖子,是不会被人同意的,也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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