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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凡内早餐_蒂凡尼的早餐评价

    时间:2019-02-16 05:43:54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杜鲁门・卡波特的小说《第凡内早餐》于一九五八年出版,并于一九六一年由派拉蒙公司拍成电影。小说的评价相当高,创下了大销量,但现在一提到《第凡内早餐》,很多人眼前首先浮现的,可能是电影主演者奥黛丽・赫本的容颜以及考究的纪梵希黑礼服。
      卡波特的小说《第凡内早餐》中,并未提及在第凡内吃早餐,事实上,它也并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场景。“第凡内早餐”,确切地说,是一个女孩的浮华白日梦。小说中的主人公郝莉・戈莱特利小姐说:“我发现最好的办法是坐进一辆出租车到第凡内去。这马上使我平静下来,那里有安静气氛和高贵气派。你在那里就不会发生非常不幸的事儿,同那些穿着高级西服的和气的男人在一起,还有同那银餐具和鳄鱼皮皮夹的好闻的气味在一起,是不会发生不幸的事儿的。”
      郝莉灿艳如珍宝,欢跳如鸽子。男人都渴慕,想要抓住她,揽在怀里,至于与她一起长久生活,也许从未去想。郝莉看起来,似乎也不需要“生活”,她只是希望面前总有拆不完的礼物盒,处处有惊喜。如果说浮华如烟云,那她想要的就是烟云。只有最好的年华才能和这烟云相配,张悦然评价说:“每个女孩在她年轻的时候,都应该去做一个荣华富贵的梦,越漂亮越好,越虚荣越好。把它做的彻底和圆满,像一只气球,用力吹到皮光锃亮,薄得透明,然后遽然破裂。烟云化作霏霏细雨,才算真的看透。”
      电影《第凡内早餐》为了让故事变得浅显易懂,在开头就解释了片名,那个画面被观众永远地记住了:穿着黑色小礼服一身冒牌货的女孩,站在玻璃橱窗前面,一边吃面包一边注视着陈列柜上的第凡内项链。她怎么会明白呢,她自己也是闪闪发光的珠宝。岁月流金,青春慷慨,生命在一次次破费中,渐渐富足。
      卡波特的这篇小说最初预定一次性刊登在女性杂志《时尚芭莎》上,连合同都已订立,但该杂志最终却拒绝登载,令卡波特极为愤怒。作品转而刊登在男性杂志《时尚先生》上,使得该杂志创下了压倒性的巨大销量。《时尚芭莎》拒绝刊登这部小说,理由之一是郝莉・戈莱特利很难不被认为是个高级娼妇,而且文章多处提及同性恋;理由之二是编辑们担心这会引起小说标题中涉及的杂志大广告主“第凡内”珠宝店的不快。据说卡波特对此付之一笑,说“用不了多久,第凡内就会把我的书摆在橱窗里”。实际上,随后多年,小说也确实在客观上大大宣传了第凡内珠宝品牌。
      小说中的郝莉说:“钻石,我是喜欢的。但是还没上四十岁就戴钻石,就有点儿那个,甚至很危险。只有戴在真正上了年纪的娘们身上才合适。”台湾作家朱天心也写有一篇《第凡内早餐》的同名小说,嫁接的正是这种感觉。朱天心《第凡内早餐》小说的开场是:“职棒六年,职场九年的春天,我初初萌生想要买一颗钻石的念头,而且要就非得是一颗第凡内的独粒钻戒,可不是其他任何品牌或老土银楼的,也不要彩钻碎钻拼嵌的……我要一个白金指环、六爪镶嵌的典型第凡内圆形明亮切割的钻戒。”
      小说中这个一心一意想买第凡内钻戒的女人并不是任意的一个女人――她搞过“学运”,读过马克思,明明说自己在职场当了九年“女奴”怎么搞的却认为买一颗钻戒能让她“重获自由”呢?
      在法兰克福学派等的批判哲学中,最重要的一个检查能力是:人不可以物化,而女性消费的“自我取悦”往往被视为“虚假需要”的极致。朱天心《第凡内早餐》的女主角是一个新人类,女性。她在杂志社做采访工作,刚采访过一个女作家A,采访时女作家手上就戴着第凡内的独粒钻戒,但这仍不足解释她的行为,她说不是为了保值,也不是为了模仿女作家A,只是要买。第凡内珠宝专柜成为她面对告解的对象,其所散发出来的吸引力是她每天唯一的心灵放逐时间:“原来它贩卖的不只是珠宝首饰(这都是我在人行道上透过落地玻璃墙日复一日看到的),它有银制的文具餐器,有绘着精致花卉的陶瓷器,有手表、丝巾等等商品美学制造出来的假性需求,的确我在面对帷幕揭起前并一无所缺,现在,每一样东西都因为我的想要而感到缺乏。”
      对于一个读过马克思和马尔库塞的女性来说,她是明知故犯而乐在其中,“商品美学制造出来的假性需求”、“因为我的想要而感到缺乏”,这本来都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主题,现在却变身为有恃无恐的广告宣言。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禁欲主义很难抵制物化;消费主义的厉害之处更在于,它会把“反思性”成功地纳入自己刺激消费的单向道。
      长期以来,批评消费文化的人一直在喋喋不休地提醒人们,消费会导致价值感的丧失与主体的消解;当太多消费社会的批判性话语,把物质女人定义为精神沦丧的无可救药的族类的时候,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物质和女性的内在联系。物品自身的存在于女人就是可信可亲的,实际上,我们已经很难从精神维度本身来谈女性的精神解放。就像在《欲望都市》里,商品已成为女人心理和精神危机的解决之道,因为一双漂亮的皮鞋,可以让孤独走开。女人以她们的天赋――精致和敏感,与物品达成某种亲密关系。
      或许我们应该以肯定的态度评价女性这种特有的快乐,玛丽・安・多恩以妇女参与消费为切入点指出,自马克思以来我们试图定义的商品崇拜主义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孤芳自赏”。批判消费文化的人一直在试图揭开消费文化的神秘面纱,以使人们看到消费文化的真正面目;他们认为消费文化一直在用种种手段欺骗、诱惑消费者并将其变成商品的牺牲者。以这种观点看,生产者和广告商联合操纵商品对消费者的冲击,使消费者成为商品的俘虏。但这种理论并不能阻挡人们涌向商场的大门,仅仅是他人的阴谋似乎不能解释人们被商场吸引的现实。
      朱天心小说中的女主角打算在情人节买颗第凡内钻戒,买之前她到店门口看钻戒时又说:“我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严酷的雪夜里踮着赤足看窗内的人家在欢度丰盛温暖的圣诞节。”她要去买钻戒,而第凡内钻石又那么昂贵,她好像很恐惧,她要揣摩如何可以脸不红气不喘地一举推动那扇真的好重的玻璃门,要计算进了门得几步才能走到柜台,要用多快的速度去买,“距离那扇重门大约、大约男人六七步左右,女人穿高跟鞋约十一步,以我的步伐,九至十步可抵。地上且铺着绵密隐晦图案的东方风地毯,不致有过滑而摔跤之虞,所以妹妹你就大胆地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
      买之前要如此考究,并且不断为自己壮胆,为什么如此?张小虹在分析朱天心小说中的这个细节时说:“如果你们逛过第凡内的珠宝店就明白了,我自己都以过犹不及的方式在对抗那种商品的骄傲,踏上那样的地毯、那样的灯光,你会恐惧店员觉得你买不起只是要看,那样的商品会让人觉得被威吓住。明知这样的剥削,明知资本主义商品对人的迫害,为什么主角要追求那样一种快乐?这里头有一种商品拜物的迷昧,也有很多解构商品拜物的术语,但都不足说清。”整个《第凡内早餐》最终的谜是在于女人对物质消费的一种不可解情感,但这种种不可理喻的行为又是那么真实,不正证实了那句“我怕富贵繁华原一梦,更怕仍爱此梦太分明”。
      女主角留心着购买行为中所可能发生的任何细节,与其说是在学习宫廷的种种虚矫繁琐但必要的礼仪,其实比较像在进行一项秘密周详的“打劫计划”:
      我甚至从来不曾有的在临睡前保养双手,以厚厚营养的绵羊霜努力按摩两手,并非为了或可漫漶指纹,实在只希望届时试戴戒指时,不致让它们照眼即被认出是一双女奴的手。
      我还准备妥了那日的穿着,上好质料但透着随意轻松,并由于前述观察过地形的关系(铺着地毯),我可以放心地穿着我那双高跟亮漆皮的玛莉珍绊带鞋,而不用分神担心跌跤(逃跑时?),我且去真品平行输入店买了Armani新推出的香水。(掩盖我的逃逸踪迹,就像草食动物摩挲一身尸臭藉以逃避肉食动物的追缉?)
      万事齐备,只差那一只七折即将可望降成五折的D&G麂皮背包,青苔一样的颜色和青苔一样的触感,各家时尚杂志上不停地告诉你这一季不可或缺正in的配件,其实远看颇似军用帆布包,但直觉背上它会使我有如年轻战士一样显得精神抖擞,至于其中要放什么东西,水壶?手榴弹?行军地图?……嘿,真的不重要。
      一切应该万无一失。反悔,还来得及。都市“女奴”恋物及自恋的心事,尽皆投射于著名的第凡内珠宝上。小说描绘生动,思虑深刻,其间种种诡辩,已自成为一种文字炼金奇观。
      “美钻传真爱,此情永绵绵,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De Beers的广告这么说。钻石是情真意切的永恒象征,也是资产累积的富裕指标。钻石以其超乎寻常的价值,伪托生活及生命无价的追求。它惹起人们“重获自由”的迷思,只因为我们甘愿被它套牢。
      ――在中世纪,一个等级只要它能佩剑,就成为自由的人。
      在游牧民族,拥有马,就能成为自由的人,并有可能参加共同体生活――
      如何我认为在那冷湿、等待回巢穴的时刻,一颗钻石,可以使我成为自由的人?
      朱天心笔下“年华老去”的新人类在洞悉“钻石学”的一切后,仍嘿嘿然地全副武装,去“打劫”来“属于”她的一个结晶体。在第凡内公司的台北店里,最精致的消费文化与最寒碜的消费欲望相互撞击,这样的快感来自断裂、缝隙,以及狡黠与谋划。
      在小说中,“新人类”的形象是:新人类没什么历史包袱,新人类政治立场虚无得很,新人类视媒体资讯如神,新人类失去了使用感情的能力,新人类是男的像女的,女的像男的,性别中性化,“新人类的女生在性方面要主动得多,也无传统性别差异所带来的传统负担……或相反,新人类视感情爱欲为负担,怕吃苦,宁愿过无性的生活……”这挑战了传统认为女性应该谦逊含蓄和不招摇的观念,实际上给予女性更多的自由和权利。对于一个自谓“我做女奴,已经有九年了”的职业文艺女性而言,新人类的身份是他人赋予的,对自己来说,重要的是,她开始为购买一颗钻石做准备。这个过程,是主动的物化,也是通过物化而自我放逐与拯救。
      ――把完全无色的钻石送给女人,就如同把一颗纯洁的心交给她――De Beers公司这么说。
      选购女人、不,钻石,越无瑕,就越罕贵美丽。De Beers公司如是说。
      良质钻石通常有不同大小、不同形状可供选择,相信她绝对不会介意优质美钻为她带来的额外重量。De Beers又说。(还真会说!)
      钻石是目前我们所知最坚硬的物质,且它对光线有独特的处理能力,钻石能把光线在其内部反射折射,并能将光线析分为光谱色(色散),从而产生灿烂夺目的光泽和火彩,当然这一项重任有赖于钻石切磨师。De Beers公司如此坚称。
      小说中一段段对De Beers广告语的解构分析,并没有遏制女主角的购买欲望,反而像是欲拒还迎的自我说服。这样的行为正是广告“非暴力攻击”的镜面反映,因为广告叙事对目标对象的攻击采用了“非暴力”的方式,它从一开始就中和了我们的反抗性。作为随大溜者,我们已经没有能力去分辨自发性和强制性、需要和被利用之间的差异,我们成为广告的嫁衣。
      如果说广告是浮华和空谈的结合,那么消费选择的极致就是戒不掉的“瘾”。人生在世,每个人都会对一些特殊的事物持有执念,每个人都会迷恋至少一种东西,可能是巧克力、鞋子,或者是性。在恋物风潮中,原来不为人所知的小执念,统统浮出了水面。消费社会沉浸在文化解构的风潮里,躁郁悸动,辗转难安。
      在De Beers研究了钻石的广告符号学课程,又通过马克思《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分析的穷人的生活状态,结合自己新人类与新农奴阶级的处境进行了一番意识形态的批判后,小说末尾,女主角终于付诸了购买行动。“是夜,我推门进入第凡内,门不轻不重恰如我长期所观测揣摩的,我且走了不多不少整整九步到橱柜前――总之整个过程皆在我预先掌握之中,前后费时十七分钟略超过估计,只因为情人节晚上的顾客大约是平日的四倍。”女主角带着购得的“南方之星”离开宁静宫殿一样的第凡内,挤公车回到地下室。
      她将地下室所有能亮的灯都打开,解开包扎的白丝带,掀开土耳其石色的纸盒,将普鲁士蓝的丝绒盒打开,它,在那里了。她以右手拈起它,并以情人的款款深情之姿缓缓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心中涨满了宁静的快乐……
      如果盒子代表女性的“不可言说”,那么她的好奇心则显示为一种欲望,揭示她所再现的形象的秘密。劳拉・穆尔维在《恋物与好奇》中分析说,一件隐秘的东西可能会被藏在隐蔽之处,但一个隐秘的意义必定会被转化为信码。前者可以轻易地被眼睛看到,后者则需要被阐释。信乐团的《潘多拉》,歌词是这样写的:“你不能不去打开,不去炫耀……无路可逃,逃不出人性的牢……PANDORA,OPEN IT……”所以说,盒子是一定要被打开的,谁管里面卖的是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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