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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日记【胡适与他的母亲】

    时间:2019-02-22 05:32:1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幼年失怙   胡适自幼丧父,又值家道中落,母亲在困境中担当起了生活重任。胡适在《四十自述》中深情地说:“我母亲二十三岁就做了寡妇,从此以后,又过了二十三年。这二十三年的生活真是十分痛苦的生活,只因为还有我这一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这一点希望居然使她挣扎着活了二十三年。”
      胡适的父亲胡传(1841―1895),徽州绩溪县上庄村人。徽州多山薄田,全年的农产品只够3个月的食粮。为了生存和发展,徽州人多是跋山涉水,外出谋生。一般十三四岁的男子便要走出山村,远足旅程,学做生意。胡适的祖上便是这样走入了十里洋场的上海,并世代在川沙经营茶叶生意。
      徽商有重商重学的传统,胡传好学上进,也以科举取士为职志。24岁那年,他做了秀才郎,得意洋洋,可是后来的科举路途很不顺畅,“屡踬省试,数荐不售”。他在读书时,尤为注意舆地之学,对中国的边疆地理颇有研究。1881年,他孤身简装游历东三省防地,一路察看地势,改正旧地图讹误,很得驻守东北的清廷大员吴大�的青睐,表示“边荒数千里无人烟,子孤身难以游历,可留我营,徐图之”。这是胡传初获朝廷任命,后来又在广东、河南、江苏、台湾等处充任幕僚或地方官佐,最后官至台东直隶州知州,兼统镇海后军,领三品衔,是台东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
      胡传有过3次婚姻,初娶冯村冯氏,冯氏婚后不久便“死于兵乱里”,次娶旺川曹氏,生3儿3女,曹氏病逝后续娶冯顺弟,也就是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安徽绩溪县中屯人,父亲冯金灶以务农为主,闲时也做缝纫手艺。冯顺弟为长女,有一弟二妹。冯金灶一直有桩心愿,那就是将在战火中毁坏的老屋重新修建一新。为此,他每天起早贪黑,去村口溪头拣选石子,然后挑回家中,日复一日,益发劳累,可是新屋还是未见起建,唯有独自唉声叹气。冯顺弟是个孝顺的女儿,看到父亲迷茫落魄的神色,心痛极了。
      这年,冯顺弟16岁,长着圆圆的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寡言稳重,惹人喜爱。胡传已经48岁,前妻曹氏去世10多年了,儿女也已长大,身边没有女眷,生活很不方便。胡传央人来冯家说媒。冯氏夫妇对这桩婚事意见不一,冯妻嫌胡传年纪太大,而且家中儿女都已成人,年轻的晚娘(吴语方言,指继母)终究难处家事。冯氏夫妇征询冯顺弟的意见,她说自己也见过三先生(即胡传),也知道他的许多事情,乡亲们都说他是个好人。胡适在《四十自述》中是这样描述他母亲当时的心情的:“她是这样想:这是她帮她父母的机会到了。做填房可以多接聘金。前妻儿女多,做官人家,聘金财礼总应该更好看点。她将总还可以帮她父母的忙。她父亲一生梦想的新屋总可以成功……”
      冯顺弟和胡传很快成亲,婚后第三年冬天生下一个男孩。胡传老来得子欣喜万分,按照族谱的辈分,给孩子取名“嗣�”,�是一种谷物,《诗经・大雅・生民》云:“诞降嘉种,维�维�,维�维芑。”他们喜滋滋地称孩子为“�儿”。这“�儿”便是胡适。
      胡适出生只有90天,父亲便到台湾供职。1893年春,冯顺弟带着胡适来到台湾,老夫少妻稚子相聚,度过了两年的团聚生活。中日甲午海战爆发后,冯顺弟又带着儿子回到绩溪老家,不久便传来胡传病死厦门的消息。这一惊天噩耗传来时,胡适虽然还是个稚嫩的孩子,可那凄惨的情景令他终生难忘:“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觉得天地都翻覆了!”
      望儿成才
      冯顺弟在台湾与胡传生活时,胡传尽管事务繁忙,也要挤出时间来教妻育子。他在方块红笺上用楷书端端正正地写上汉字,然后一个一个地教冯顺弟读写。胡适在《四十自述》中回忆:“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习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
      这些红纸方字,冯顺弟一直把它当做最神圣的东西保存着。胡传临终前给冯顺弟的遗嘱是,“�儿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冯顺弟忠实执行丈夫的遗嘱,担负起育子的任务。胡适自幼身体弱小,虽然已经5岁了,可身材矮小,徽州老宅的门槛又特别高,他常常跨不过去,每天上学都由母亲送他去。上课时要由先生将他抱到高凳子上,下课后再抱下来。
      乡下孩子多有逃学的恶习,冯顺弟对儿子管教特别严厉,加上胡适聪颖好学,很有自觉性,常常一个人坐在学堂里念书,直到天黑才回家。胡适稍微长大一些后,每天拂晓,母亲就喊醒他,开始评点他前一天的行为,说他昨天什么事做错了,什么话说错了,要知错认错改错,要用功读书。她经常讲胡传的种种优点,希望在儿子心中树起父亲的崇高形象。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丢他的脸)。”说到动情处,往往潸然泪下。天一亮,母亲让胡适穿好衣服,催他去上早学。胡适总是最早到学堂,首先去先生家拿钥匙,开了学堂的门,一个人坐在座位上背书,等先生到后,才回家去吃早饭。
      胡母教训儿子从不拿腔作势,儿子做错了事,也不在众人面前打骂,顶多给儿子一个严厉的眼神。如果儿子犯的是小错,她会在第二天早晨儿子起床时教训他;如果是大错,到了晚上,她会关起房门,先是批评,然后行罚,不是罚跪,就是用手拧儿子的胳膊、大腿,不论有多痛都不许他哭嚷。她教训儿子,决不是借此出气,或是让别人知道什么,纯是为了完成丈夫的遗嘱,期盼儿子早日成才。
      一个初秋的傍晚,胡适吃罢晚饭,在门口玩耍,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背心。他的姨妈看见后,怕他受凉,便从屋里拿来一件小衫帮他穿上,嘱咐说:“穿上吧,凉了。”胡适随口答道:“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话音刚落,母亲已经走了出来,瞟了他一眼。晚上,胡母什么也不说,罚他跪下,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他见母亲气得浑身发抖,才知道自己太伤母亲的心了,也就跪在地上,边啜泣边用手背擦眼泪,请求母亲原谅。第二天起床时,两眼又红又肿,并因此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胡母很后悔、着急,儿子可是她的命根子,是她的全部希望。她听说用舌头舔眼,可以治好眼翳,便在夜晚将儿子叫醒,用舌头轻轻地舔他的病眼。
      徽州山里的蒙馆(编者注――中国古代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学校)学费很低,每年只交两块银圆。所以,先生每天只教学生念死书、背死书,从不讲书。胡母清楚其中的蹊跷,便私下增加学费,一再嘱托先生要为儿子讲书,每读一字,须讲清该字的意思;每读一句,须讲明一句的意思。胡适回忆说:“我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阶级。我母亲渴望我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六块钱,以后每年增加,最后一年加到十二元。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
      1904年春,胡适告别母亲,跟随三哥到上海求学,这年他还不到14岁。母亲拥着胡适,眼中噙着泪花。胡适在回忆录中写到当时的情景:“这一次我和母亲分别之后,十四年之中,我只回家三次,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还不满六个月。她只有我一个人,只因为爱我太深,望我太切,所以她硬起心肠,送我远地去求学,临别的时候,她装出很高兴的样子,不曾掉一滴眼泪。”
      博母欢心
      胡适到了上海,相继在梅溪学堂、澄衷学堂读书,后来又在中国公学读了两年,学校闹风潮,又转入中国新公学。一年多时间,新公学解散,他不愿再回中国公学。此时因家中兄弟析居,经济状况大不如前,母亲也要靠他赡养。这段时间,他愁绪万千,为前途忧心,恰巧又遇上一班“浪漫的朋友”,开始放任起来。他后来检讨说:“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不到两个月,我都学会了。”
      一天晚上,天上下着瓢泼大雨,他喝得酩酊大醉,因和值夜的巡捕殴打而坐了巡捕房的监狱。第二天,当他从混沌中惊醒,才知道自己做了一件丑事,想想远在家乡倚闾而望的母亲,万分愧疚,他决定洗心革面,痛改前非。母亲知道他在上海醉酒的事后,每次来信,都一再叮嘱:“宴席上酒字务望谨慎,万勿贪饮。”他对母亲的话百依百顺,以母亲的叮嘱为戒律,回信时如实禀告:“居此二年,滴酒未尝入口,望大人放心也。”
      胡适17岁就开始挣钱养亲,在美国留学时,总是将节余的奖学金和作文稿酬按时寄款回家。后来,他由学农转为学文,为攻读学位而无暇作文,所得自然渐少,即使这样,还是多次向人借款寄回家中。他既要读书,又要作文赚稿酬,还要不时书写家书,告慰母亲思念之怀,有时书信稍迟,免不了解释一番,“儿今复习夏课之外,尚有外事,又须卖文,故极忙,一时未及多作书至家,此咎亦望吾母恕也”。
      在美国留学的7年时间内,胡适稍有空便给母亲去信,将在美国所见所闻一一介绍给母亲。至于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美国的风俗习情,介绍得更加详细,“吾母闻之,亦必为之大笑不已也”。
      胡适谨守母命,恪守孝道的最好例证,便是他的婚姻。早在1904年,胡母便做主给胡适订下了与江冬秀的婚事。江家是安徽旌德县的望族,江冬秀的外祖父曾官至翰林。江冬秀因父亲早逝,家中重男轻女,识字不多,自小缠足,完全是一个旧式乡村女子。胡适一直在外读书,与江冬秀从未晤面,根本没有任何感情。后留学西洋,接触了一些知识女性,也产生过爱情。然而,由于此事是母亲所定,胡适便认为是神圣不可改变的。
      胡适在大洋彼岸生活了7年,家乡人传言他久不归国,已在国外另行别娶,说得煞有介事,胡母也信以为真,着急中便频频去信,催促儿子早早回国完婚。胡适一再向母亲保证:“今江氏之婚,久已为儿所承认,儿若别娶,于法律上为罪人,于社会上为败类。儿将来之事业、名誉,岂不扫地以尽乎?”
      可胡母还是放心不下,唯恐儿子的婚事在她有生之年发生变化,又给胡适写了一封信:“予自近来疾病缠身,虽未笃老,而情景已类风烛,春冬之时,困顿尤甚,中夜自思,所欲然不足者,系尔等婚事未完耳。尔何不善体予志,令予望眼几穿耶。今与尔约,尔能尽年内归,自属最妙,万一不能,亦望明年趁春归来,万万不可再延…�”
      胡适接到信后惶恐了,希望赶紧回到母亲身边。也是天遂人愿,1917年1月,他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7月回国,接着与母亲团聚,12月30日,在绩溪家中与江冬秀结婚。胡母特别高兴,悬了10多年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可胡适的内心却难以平静,婚后不久,他给好友胡近仁去信,多少道出了心中的隐情:“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蜜月一过,胡适便去北大就职。为培养小夫妻的感情,胡母尽管有病在身,还强撑肢体,让江冬秀前往北京。次年6月,江冬秀来到北京,此时她已有身孕。谁知胡母因偶染感冒,旧疾复发,再加上庸医误治,竟于11月间撒手人寰。胡适接到噩耗,悲痛欲绝,急如星火般赶回老家奔丧,并写诗悼念:
      “往日归来,才望见竹竿尖,才望见吾村,
      便心头狂跳,遥知前面,老亲望我,含泪相迎。
      ‘来了?好呀!’――别无他话,说尽心头欢喜悲酸无限情。
      偷回首,揩干泪眼,招呼茶饭,款待归人。
      今朝,――
      依旧竹竿尖,依旧溪桥,
      只少了我心头狂跳!
      何消说一世的深恩未报!
      何消说十年来的家庭梦想都一一云散烟消!――
      只今日到家时,更何处能寻他一声‘好呀!来了!’”
      人格培养
      20世纪的中国文坛,胡适可谓是风云人物。徐志摩说,胡适能与人为善,容忍别人,且能扬人之善。梁实秋说,胡适温而厉,待人温厚、宽容,但做人做事也有原则,柔中有刚。
      胡适的人格魅力,源于自身的塑造和培养,而这恰恰又是在他父亲见背后,母亲身兼“慈母”、“严父”、“严师”三任的督导和教育结果。胡母23岁守寡,所接受的家业已经失去往日的荣盛。胡适说,母亲“以少年作后母,周旋于诸子诸妇之间”,其“困苦艰难非外人所能喻者”。她虽然是名义上的家主,可丈夫前妻的儿子对这位继母采取了非亲善态度。他们的妻子对这位年轻的婆婆,更是以利如锋刃的话语、冷若冰霜的嘴脸来迎对。胡母孤立无援,只能以人品的力量来影响和感化他们。
      胡传前妻所生的儿女,几乎与冯顺弟年龄相仿。长子长冯顺弟2岁,长女长7岁,二女自幼被人抱养,三女仅小3岁,二子三子孪生,仅小4岁。冯顺弟嫁到胡家,长子已经成家,自小便不成器,后来又染上吸鸦片、赌博的恶习,挥霍无度,钱用光了,便来家要,没有钱,便从家里拿东西卖。胡母无法可想,只得请来本家族长,给他定下每月花销的数额,不得逾月透支。一个嗜赌成性、吸鸦片的瘾君子,哪里还顾及到信义和良知,在外欠下许多还不清的债务。每年除夕,总有一帮债主前来讨债,一人一盏灯笼挂在大厅的两旁,债主们一个挨一个地坐在堂屋的坐椅上。胡母对此已是见怪不怪,照样心平气和地料理过年的事情。一直挨到半夜,她才从后门出去,央求本家亲戚或邻居来家调停,给每个债主打发些钱,说好说歹将他们支出家门。这时,那个瘾君子才敢敲门回家。胡母从不骂他,也不在脸上挂一点愠色,一家人还是和和美美、欢欢喜喜地过年。
      胡母气量大,性情好,又因为是后母,更是处处留心,事事容忍。大孙女儿比胡适小1岁,吃用都和胡适一样,两个时常争吵,受责备的总是胡适。不过,她在原则问题上却从不含糊和妥协。胡适的两个兄长常年在外经商,胡母在家中理财,每有财务出入,都一丝不苟地具册在案,以防滋事生非。她为人温和仁慈,自然得到邻居的尊重和帮助。
      胡适的五叔是无业孟浪之人,一天,他在烟馆胡言乱语,说胡家有事总请某人帮忙,这个人一定得到了什么好处。胡母听到后又气又恼,立刻把胡家的几个长辈请到家中,把胡适的五叔也叫来当面质问,一定要他有个明明白白的交代。这位五叔自知理亏,当众承认是一派胡言,并且认错赔罪,胡母方才罢休。
      幼年失怙,家道衰微,在挫折的生活经历中,胡母给了儿子待人接物的榜样示范,处事做人的实际教诲。胡适曾说:“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深刻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压题图:中年时的胡适)(责编:王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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