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文摘
  • 美文摘抄
  • 短文摘抄
  • 日记大全
  • 散文精选
  • 感恩亲情
  • 人生感悟
  • 智慧人生
  • 感悟爱情
  • 心灵鸡汤
  • 实用文档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当前位置: 蜗牛文摘网 > 心灵鸡汤 > 现代林业统计范围和产出测算相关问题探讨

    现代林业统计范围和产出测算相关问题探讨

    时间:2020-03-27 05:15:1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要] 林业统计属于林业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林业部门的发展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由于我国传统林业正逐渐向现代林业转变,当前的林业统计工作模式已难以满足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本文主要探讨了现代林业统计范围及产出测量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 林业统计;林业产出;测量

    [中图分类号] F22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5- 0043- 02

    1 林业统计范围及其扩展

    传统林业已逐步迈向现代林业的发展之路。具体表现为两方面的扩展:一是由单一的林木采伐扩展到对森林的保护和繁育;二是强化对森林的综合利用,全面开发林下、林间、林上经济,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根据当前林业系统管理目标,在原有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划分的林业范围基础上,现代林业还需增加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拓展林业范围,将那些依托森林及林木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包括进去,如经济林木的栽培、林间养殖、天然林的保护、森林的勘察测绘、信息服务等。二是延伸林业的产业链条。如木材等森林初级产品的一切加工制造活动,都应包括到林业产业当中,如木材机械加工业、林产品化学加工业。它们与木材采运业共同构成森林工业。另外,产业链还可以延伸得更远。

    不过,真正实现这种大范围的林业统计,只依靠我国现有国民经济统计框架是远远不够的,可以尝试利用林业经济卫星账户来系统地核算,分层次计算出统计结果。

    2 林业投入产出统计及内容扩展

    2.1 林业经济总产出与增加值

    一般来说,林业总产出是指林业生产单位经过生产而取得的林业产品总价值。在本文中,是指木材采运业总产出、林产品采集业总产出与育林业总产出的总和。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育林业总产出的算法。

    计算育林业总产出存在下列问题:①林木生长量,它的实际产量不易直接测量,且价格也不好明确。②森林维护活动基本是一种服务活动,因此,也不易明确价格。实际上,计算育林业总产出利用了下列方法:以投入代产出,假设育林活动无盈余,将育林工作的总投入直接代替总产出,里面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消耗、劳动报酬、有关税费、固定资产折旧等。总的来说,就是当前产生的经常性费用支持和固定资产折旧的合计。

    当然,这种方法不是很精确,笔者认为比较合理的方法是把经营性活动与非经营性活动划分开来。针对经营性活动,应在总投入上外加一个比较合理的利润率来作为总产出;而非经营性活动,直接利用总投入估算总产出。

    若根据广义林业计算总产出,从林木采伐至林产品加工,存在多次重复。要解决重复计算问题,涉及林业增加值这个产出指标。计算增加值是将取得总产出价值减去生产中所消耗的物品及服务价值,简单来说,就是总产出减去中间消耗。

    2.2 关于森林资源耗减的林业产出

    上述方法是在经济核算框架内进行林业经济产出统计,但在实际生产中,应利用环境经济核算原理,把林业发展放到经济与资源环境这两个前提下衡量。对于林业产出的定义加以扩展,注意其中的两点:一是林业特别是采运业活动引起的森林资源消耗,怎样在产出统计中来体现这些消耗;二是林业特别是育林业活动会形成一定的生态效应,可否将其作为林业产出的一部分。

    在产出核算过程中,并未将森林资源消耗作为一个独立的投入要素,在计算增加值时,只是用林业总产出价值减去其余生产部门的中间产品消耗价值,并未减去森林资源消耗。因此,要纠正这个弊端,需要综合考虑环境经济来核算:传统计算的林业增加值减去森林资源耗减价值就是经过森林资源耗减调整的林业增加值。

    2.3 森林生态效应中的林业产出与森林产出

    现代林业对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关注,在此前提下,对林业产出的衡量,是否应考虑到生态产出?如果说对于森林资源耗减调整时通过对林业增加值作“减法”得来,那么,涉及生态效应对林业产出进行调整就是作“加法”。

    首先,从有关经济核算原理来看,对于产出的认定及核算有两个关键点:一是经济生产的产出,是在人类劳动参与下所发生或获得的;二是提供的产品应具备经济性质。由市场提供给别人的,即市场化生产,其产出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利用其他形式提供给别人或社会的,即非市场化生产,其产出根据生产的总投入计算。把上述原则运用到森林生态产出时,需讨论两点:一是森林生态效应是否是经济生产的结果;二是森林所产生的生态效应可否直接作为经济产品。

    我们知道,天然林没有人类生产活动,其生态效应不作为经济产出。人工林尽管是人类生产活动的结果,不过,其生态效应很难和当前经济生产有直接联系,因而,不宜作为经济产品,像其他经济产出一样加在一起。也就是说,对林业产出作“加法”是很难实现的。

    不过,换一个角度,不从林业出发而从森林这个整体出发,就能通过“加法”来计算森林生态效应。这里,需构建一个新的概念:森林总产出,即在一定时期里,森林向经济体系以及人类提供的所有产出。它分为两部分:一是林木及其他实物产品;二是森林为我们提供的生态服务。这两部分充分体现出森林的两种功能,即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二者是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

    森林产出与林业产出二者有一定的联系,但还是有所区别。林业采运业提供林木产品,既属于林业产出,也属于森林产出。但林业产出中的育林业产出不属于森林产出。它是对森林的维护和促进林木生长,是森林内部的中间性成果,不是森林对人类及经济体系所提供的成果。森林生态服务不属于林业产出,而是森林产出。另外,森林养殖、森林旅游业、林产品加工业等实现的产出是广义上的林业产出,不是森林产出。

    为了表明森林的重要性和维护森林的成效,可通过在不同层面上计算与GDP的比例来表示。一是计算传统林业产出及增加值与GDP的比值,但这种方式未能充分体现出森林的重要作用。二是“经过森林资源耗减调整的林业产出”与林业产出及绿色GDP的比值,这里重点关注的是经济活动对森林资源的影响及消耗。三是森林产出与GDP的比值,可充分体现出森林的重要性,尤其是森林生态服务产出的重要性。

    相关热词搜索:测算产出林业探讨统计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短文摘抄
    • 散文
    • 亲情
    • 感悟
    •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