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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

    时间:2020-04-26 05:16:2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要:金融机构作为企业公民,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有机统一和可持续发展是其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我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缺乏统一评价体系的问题,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建立了一套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并对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状况进行了量化评估分析,评估结果显示: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意愿增强、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业特点较为明显、主动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关键词: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31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0)-0048-06

    一、引言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开展了以劳工维权、消费者权益和资源环境保护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并逐渐向全球范围扩展,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社会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企业社会责任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2010年“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再次强调要坚持科学、平衡、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既是我国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又是参与国际竞争与交流合作的客观需要。金融机构作为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传递价值的特殊公众企业,在资源配置和政策传导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做尽责的企业公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了社会各界对金融机构的殷切期望和普遍要求。

    目前国外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已有不少研究,一些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将社会责任纳入自身发展战略,并致力于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标准建设,而我国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研究还十分有限,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设在我国尚属空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缺乏评价标准和数量依据,制约了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及成效。因此,加紧开展我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问题研究,探索建立一套具有行业特点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客观评价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促进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研究具有积极作用,也可以促进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概念、准则及主要内容

    (一)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基本概念

    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理念源于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提出及推动。按照企业社会责任理论,金融机构作为企业公民,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对利益相关者、社会公众及环境尽责。相比生产性企业而言,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资金融通业务,在资源配置和政策传导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就是以金融杠杆的力量推动自身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和谐互动,实现经济、环境、社会三大目标有机统一和持续发展。

    (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相关准则

    21世纪以来,部分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将社会责任纳入自身发展战略,并加强了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标准的建设。目前比较有影响力的准则包括:2000年联合国发动的“全球契约”号召,该契约包含了企业要尊重人权、维护劳工权益和保护环境等数十项基本原则;2002年拟定的伦敦原则,该原则规定金融机构在推动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以及保护环境三方面的相关基本原则;2003年出台的《关于金融机构和可持续性的科勒维科什俄宣言》中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即金融机构要保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不伤害利益相关者利益,对股东负责,信息发布透明,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可持续等;2003年国际金融公司、荷兰银行、西德意志州银行、巴克莱银行、花旗银行共同制定了赤道原则,该原则规定宣布实行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必须要制定与该原则相一致的内部政策和业务流程,并要对项目融资中涉及到环境和社会的相关问题进行审慎性审核和调查;2010年7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并公布实施了首个社会责任标准(ISO26000)。在上述诸多准则标准中,赤道原则最具影响力,目前全世界已有20多个国家的近百家金融机构宣布遵从赤道原则,这些金融机构的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80%以上,赤道原则已成为衡量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最主要的国际标准。

    目前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准则主要是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制订,对金融机构有较高层次的要求,而我国金融机构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与国际准则的要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虽然国内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社会责任制度和办法,如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但这些指引文件大都为原则性规定,不具有强制性且操作性较差,为此需要根据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和承受能力,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区域实际及行业特点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为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评判标准和行为指南,进而从操作层面保障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可行。

    (三)我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1、从结构层次看,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公益责任几个层面。法律责任是金融机构的基本责任,主要指金融机构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如依法纳税、遵守劳动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等。经济责任就是要求金融机构搞好自身改革与发展,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这是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金融机构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根本保证。道德责任指金融机构的各项活动要符合公平、公正的社会基本伦理和商业道德,其履行要求金融机构有较强的社会责任理念,客户意识和市场导向能力,是一种较深层次的社会责任。公益责任指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的组成成员,应该为社会的繁荣进步和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自己的贡献,公益责任是金融机构的自律责任,同时要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是一种较高目标的社会责任。

    2、从利益相关者看,与金融机构具有利益相关性的主体包括了国家、社会、行业、股东、员工、环境等。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就是要对国家承担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经济金融稳定运行的责任;对社会承担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责任;对政府金融机构要肩负起努力创造税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责任;对股东要承担起保持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责任;对消费者要承担起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责任;对企业员工要承担起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员工发展成长的责任;对资源环境要承担起减少资源消耗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3、从行业属性看,鉴于金融机构社会功能的不同,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机构在履行社会责任方式的选择上应有所侧重,这是可以得到实践支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关键是要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和金融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延伸和拓展服务领域,促进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的发展。证券业金融机构重点是要发挥财富功能,拓宽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渠道;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提高资金周转运作效率,增强金融体系弹性。保险业金融机构重点要发挥市场化利益调节功能,协调各利益群体、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提供丰富多样的风险保障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金融服务需要,真正发挥保险业的稳定助推作用。

    三、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评价

    (一)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参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及相关文献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框架,从经济社会责任、法律道德责任、客户责任、员工责任、公益慈善责任和环境责任等六个方面,分行业构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二)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模型的建立

    在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后,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分析并确定每个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建立综合评价模型,进而构成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1、算法设计

    (1)构建递阶层次结构。将所构建的指标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目标层、准则层、子准则层和指标层。本文中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是总目标,分别由经济社会责任、法律道德责任、客户责任、员工责任、公益慈善责任、环境责任等六项准则构成,每一项主准则再根据各行业特点分解为多项子准则,子准则层下则相应设置具体的评价指标。

    (2)构造判断矩阵。本文采用“1-9标度法”,按照各层次指标对上一层指标影响的相对重要性,构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A=(aij),由专家对准则层、子准则层和指标层的因素相对重要性进行比较,生成判断矩阵。

    (3)计算层次单排序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层次单排序表示的是本层次中与上一层某因素有联系因素的重要性,可以简单归结为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和特征向量。对于判断矩阵A,就是计算满足AW=λmaxW的特征根和特征向量,归一化后得到的特征向量W=[w1,w2,...,wn]T就是本层次元素对于其上一层次某元素的排序权重。检验判断矩阵的一致性,需计算一致性指标CI和一致性比例CR。当CR<0.1时,认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当CR≥0.1时,应对判断矩阵进行适当调整,直至通过一致性检验为止。

    (4)计算层次总排序权重及进行一致性检验。计算完层次单排序权重后,还要确定最低层各指标对于目标层的排序权重,即层次总排序权重。总排序权重是由自上而下合成得到。

    依据上述算法设计,计算得到甘肃省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各层次的单层权重和总排序权重。表2列出了各行业一级指标的单层权重。

    2、建立综合评价模型

    数据经标准化处理后,本文采用线性模型对各指标标准化数值及其权重进行加权汇总,构建了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模型:Z■=■d■w■*100,其中,Z■为机构j 的社会责任评价值,d■为第i项指标(三级指标)的标准化值,为第i项指标(三级指标)的总权重,m为三级指标个数。

    (三)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分析过程

    本文按照不同的机构类型及规模,选取了甘肃省省级具有代表性的18家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10家、证券业1家、保险业7家)作为评价对象,以其2007-2011年年度数据为评价依据,计算得到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综合评价值(见表3)。

    由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近年来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状况总体趋好,银行业中,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较好,平均评价值分别为88.08分和80.7分,股份制银行和地方中小法人银行平均评价值也分别达到了80.45和79.24;证券业机构平均评价值为79.94,整体表现良好;保险业中,寿险公司平均综合评价值为74.87分,略高于财险公司的74.04分。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无论在社会责任理念还是社会责任实践中,大型金融机构较其他金融机构表现优异,能够较好地承担起企业公民相关责任。

    为了更加全面的分析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本文对2011年度甘肃省18家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列表排序(见表4),并结合2007-2010年度情况,以构成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内容的六个方面为分析框架,从时间序列、行业及机构等维度进行分项评价比较。

    1、经济社会责任。受评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贡献较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济社会责任评价值逐年提高,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平均评价值最高,为20.09;政策性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次之,评价值分别为19.07和18.64;股份制银行排名最后。大型商业银行主要在基础设施信贷支持、服务密度以及金融安全等方面贡献较大;农业政策性银行以及农村信用联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方面表现优异;地方法人银行在服务中小企业和增加地方税收方面贡献突出,股份制银行在机构稳健经营方面表现较好,在维护区域金融安全贡献较大。证券业金融机构经济社会责任评价值呈先下降再上升的变化趋势,这主要与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相对低迷、投资者热情降温有关。保险业金融机构经济社会责任评价值总体趋势向好,其中财险公司评价值较寿险公司略高,主要原因在于财险公司在税收贡献和赔付支出方面贡献较大。

    2、法律道德责任。金融机构都能很好履行此项责任,各行业法律道德责任评价值逐年提高,且得分较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道德责任评价值为18.96,评价值相对较高,其中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的评价值较高,其次是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法律道德责任评价值基本一致,平均评价值分别为15.63和15.05,法律道德责任的履行情况整体良好。

    3、客户责任。金融机构客户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各行业客户责任得分较以前年度稳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责任平均评价值为13.59,其中股份制银行客户服务意识最强,平均评价值为17.04,得分较高。证券业金融机构客户责任评价较高,平均评价值为15.9,在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有效提示金融风险方面履行责任较好。保险业金融机构客户责任评价值平均为14.02,行业整体履行客户责任情况较好。

    4、员工责任。受评金融机构均能较好履行员工责任,各行业员工责任评价值逐年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责任评价值平均得分9.55,其中股份制银行在维护员工责任方面表现最好,其次是地方法人机构和政策性银行。证券业金融机构员工责任评价值最高,平均得分为11.93,较好地履行了各项员工责任。保险业金融机构员工责任评价值相对较低,平均得分仅为7.38。

    5、公益慈善责任。从评价结果分析,受评金融机构公益慈善责任评价值较2007年均有所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益慈善责任平均评价值为8.97,主要是在各项服务民生贷款发放、扶贫济困以及慈善捐助方面贡献较大。证券业金融机构公益慈善责任评价值提高较为明显,尤其是在2008年以后,证券业机构在慈善捐助方面变现积极,平均得分达到了9.35。保险业金融机构公益慈善责任平均评价值为6.68,其中寿险公司和规模较大保险公司由于在慈善捐助和公益活动开展方面贡献相对较多。

    6、环境责任。近年来受评金融机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有所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责任评价值平均得分6.60,其中履行情况较好的是政策性银行,评分为8.30分,其次是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评分较高主要是因为发放了较多的节能减排贷款,并在经营发展中注重降低能耗。证券业金融机构能够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履行核查及督导职责,在辅导上市公司上市和再融资过程中按要求进行环保评估,因此环境责任评价值较高。保险业金融机构环境责任评价值平均得分4.69,其中财险公司和小保险公司的评价值相对较高,分别为4.98分和4.31分。

    四、结论及对策建议

    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取得的积极进展:一是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度和履行意愿增强。总体来看,近年来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度和履行意识、履行意愿有所增强,对社会责任内涵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对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二是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业特点较为明显。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是通过发挥信贷支持及信贷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证券业金融机构主要是发挥投资银行专业优势,辅导、帮助地方企业上市融资,并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投资者权益等;保险业金融机构主要是通过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三是金融机构主动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近年来大型金融机构积极向社会民众及金融消费者普及、宣传金融知识,介绍相关金融产品,同时根据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制定相应的销售方案,帮助客户了解和识别金融投资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但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理念不平衡。分行业和机构看,本次选取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三类金融机构中,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意识和理念较强,不仅对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对一些较新的社会责任原则也有所了解;而证券业金融机构及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反映出的社会责任理念和意识相对较弱,没有明确的社会责任规划,没有将履行社会责任内化到企业发展理念和目标中,制约了对社会责任全面深入的认识和履行,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的意识理念差距较大。二是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长效机制仍然欠缺。从机制建设看,目前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还停留在提高认识阶段,长效机制建设普遍缺乏,特别是地方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在社会责任理念、履行领域及力度等方面都还亟需加强;既使是社会责任理念较强的金融机构,也还缺乏独立的社会责任目标和考核评价体系,各金融机构仍然是以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价值目标,在考核时仍以经济效益为导向而忽略了社会效益,这将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深入、长久、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三是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相对滞后,未能有效履行环境责任。近年来面对资源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号召金融机构要有效落实环境保护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企业和项目要进行信贷控制。然而受利益驱使,有些金融机构往往采取短期行为,只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占比偏低,与低碳环保相关的金融产品仍然欠缺,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相对滞后。

    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还需在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并加强:

    (一)加强观念上的引导

    通过加强宣传,使金融机构树立社会责任核心价值理念,深刻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以及社会发展对企业公民的内在要求,从而增强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意识,为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同时,结合金融机构战略转型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转变金融机构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观念,要从中看到发展机遇和长远利益,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二)进行体制上的改进

    金融业的任何微观机制都是依托宏观环境和制度条件而运行的。应加快各项体制改革,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新内容纳入体制改进中,如设立自上而下的社会责任事务部门,制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等,从体制上保障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可行性。

    (三)推进机制上的创新

    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式方法,建立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机制。目前建议采取倡导性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在此基础上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融入金融机构发展战略,落实到经营服务各个环节,将履行社会责任与组织体系建设、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紧密联系起来,使之内化到金融机构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当中,成为有组织的行动演进。

    (四)建立科学的指导标准和约束规范

    建议出台相关标准或指引,并逐步建立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量化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各自行业属性和发展状况履行社会责任,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约束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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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黄群慧,彭华岗等.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状况评价[J].中国工业经济,2009,(10):24-35。

    [4]刘长喜.利益相关者-社会契约与企业社会责任[D].上海:复旦大学,2005。

    [5]刘丹.利益相关者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校对:安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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