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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公共行政发展的路径选择【论实现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的路径选择】

    时间:2019-02-03 05:41:5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 要: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要以服务公众、服务市场、服务社会为已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需要行政方式从管制到治理与服务、从人治到法治、从保守到开放,从封闭到透明、从求稳到竞争,从官僚等级到地位平等上转变,以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青行政方式;以人为本;公共行政
      
      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是在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中坚持以公众为本、注重公平正义和法治,注重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和发展的标准,坚持以人的发展为主体,处理好发展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之间关系的公共行政。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有以下方面的特征:其一,以公众为本位,而不是以政府为本位或以官为本位,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也就是坚持要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其二,注重法治,是用法律制度进行管理的方式;其三,注重人力资源管理即注重公共行政能力建设,培养高素质的行政人员队伍,提升公共行政能力;其四,注重处理发展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之间的关系。
      
      一、从管制到治理与服务
      
      管制与治理是两种不同的行政模式,管制以制定政策、发号施令、行政审批为主。治理则侧重于共同管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两者的共同之处是通过国家权威和权力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区别在于,治理虽然需要权威,但权威主体并非一定是政府机关,可以是公共机构、非正式组织等第三部门。管制的权威主体只能是政府机关。治理是政府与非政府、与公民社会、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是强制与自愿的合作。管制型政府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它的特征是政府管理就是控制,就是审批,就是监督和惩罚。管理权能上,管制型政府无所不管、无所不干预,可谓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管理方式上过多依靠行政手段进行强控制,习惯于发号施令,公众完全处于被管制的地位。尽管管制型政府在特定时期或特定领域也能有颇大的优越性,如有极大的动员能力,可以在短期内进行大规模建设等,但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无疑不利于社会现代化进程。实现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公众的参与权、监督权、评议权极为重要,必然要求政府转变相关职能,将政府公共行政职能目标明确为“服务行政”或“民主行政”。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的作用在于服务,在于通过沟通、协商机制,让公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在协商中进行利益表达,使得公众成为社会治理这个多元有机整体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管制到服务是一个角色重大转变的过程,也是一个还政于民、还权于民的过程。
      政府治理要坚持社会本位、公民本位,坚持“以人为本”。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政府更应从民众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实现政府职能模式从管制行政向服务行政,由传统的“行政”向“管理”、“治理”的转变。在民主政治制度中,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处于平等的政治关系中。从管制到服务,一要强化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二要明确政府公共部门的角色定位。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处于“掌舵者”而非“划桨者”角色;三要保持清正廉洁,提高政府公共行政效能,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得以有效实现。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本质上是“民本位”,与传统的“官本位”为特征的管制型政府相比较,是两种不同的管理理念和方式。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要坚持优化资源配置,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重点,注重政策和资源配置优先倾向于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
      
      二、从人治到法治
      
      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的基本方略,而法治国家的核心是法治行政。以人为本公共行政的一个重要的价值诉求就是法治,也就是使公民的权利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使政府的权力处于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之下。所以,实现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建设法治行政,即要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意味着尊重和保护自己权利,同时也意味着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的、民主的社会,在此基础上形成有序发展的社会,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必然是法治的公共行政,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需要法治作保障。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方式的基本要素之一,依法行政是政府公共部门对管理行为的自我约束,也是实现政府行政价值诉求,是人民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用法律规范政府行为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基础,政府公共部门必须维护法律尊严,在公平正义原则下制定和实施法律,法治行政并不仅仅意味着要有“法制”,更要有“法治”的价值诉求。
      
      三、从保守到开放,从封闭到透明
      
      随着中国加入WTO、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速进行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行政部门也要摒弃传统封闭性和排他性带来的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成开放、透明和兼容的现代社会公共行政。
      建设透明公共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使政府行政行为要告别传统的“暗箱”操作。将公共行政权力执掌者和行驶过程全部纳入监督视野,向民众公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一切政务信息,让民众享有足够的知情权,实现“阳光行政”、“透明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的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打造透明政府是政府再造运动的一个重要目标,所谓透明政府就是人们习惯称呼的行政公开,是指政府主动或依申请,用法定的形式向社会或行政相对人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之外的行政活动及其结果,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法律制度。它包含两重含义:其一,公民有知悉行政活动的权利;其二,政府有公开行政活动的义务。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文明的重要体现与重要标志,行政信息公开体现了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议权的尊重与保障,知情权是当今社会公众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公众知悉、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在5・12赈灾救援中,政府和媒体的表现充分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是对人性的尊重,更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
      
      四、从求稳到竞争,从官僚等级到地位平等
      
      竞争是人才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也是市场经济的法则,竞争的基本原则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培育人们的紧迫意识、危机意识、发展意识、合作意识,同时也催人奋进,使人能够勇敢地面对未来的挑战。竞争使人不断学习,增强工作能力,有效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或学习效率。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超经济的统治和奴役方式不再是经济的主导形式,传统文化中的等级身份、血统背景被打破,人们在市场经济中只有一种身份,即物的或财产所有者的身份在起作用。人们在契约关系中实现交换,在等价关系中进行竞争。在平等的竞争环境中,进行自我发展、自我创新。虽然我国行政管理的实践中,一些不平等的思想、不平等竞争的观念、不均衡的制度设计还大有市场,但总的趋势是向着平等的方向发展,这显然有利于促进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发展。
      推进行政方式转变,加强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要,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加强公共服务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促进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实现。■
      
      参考文献
      [1] 陈振明.政府再造――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评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2-45
      [2] [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著,周敦仁等译.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3] 戴长征.以人为本的公共行政及其在中国的实践[J].公共行政研究,2006,(6)
      [4] 张康之.公共管理:社会治理中的一场革命[J].公共行政,2004,(9):3
      [5] 李书群.创新行政文化推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J].公共管理创新[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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