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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炼狱之变

    时间:2020-04-21 05:20:3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 要】“炼狱”的普及与出现,对西欧基督教死亡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在中世纪后期逐渐发展成为与“三位一体”、“原罪”等比肩的基督教教义。炼狱信仰自出现之后,就不断饱受宗教改革者的反对,如14世纪之后的英国的威科里夫、意大利的萨伏纳洛拉等。1517年宗教改革运动兴起,统一的基督教世界一分为二(天主教和新教),“炼狱”教义因此受到马丁·路德等宗教改革者的攻击。

    【关键词】炼狱;死亡文化;基督教

    炼狱指犯有罪过但尚可补赎者死后暂时受苦以炼净罪过的场所。炼净罪过后便升入天堂得享永福;罪过不涤除,仍被投入地狱,遭受永罚之苦。关于炼狱教义形成了三个重要要素:人死后灵魂处于纯净阶段;生者代祷能减轻亡者灵魂所受的折磨;一个具体的纯净灵魂的地方。?本文主要论及炼狱的演变过程及处于宗教改革时期的变革(主要论及新教死亡文化)。

    一、“炼狱”的起源

    《圣经》中并没有明确论及炼狱,但此后的神学家们仍在其中发现了涉及炼狱的相关证据:《新约·马太福音书》两处、《新约·哥林多前书》一处,为“炼狱”教义的存在提供了理论前提。

    《圣经》中虽能提炼出关于炼狱思想的经文,但在“炼狱”教义形成过程中,早期教父(公元2世纪到公元6世纪)的思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克雷芒和其学生奥利金被认为是炼狱思想的奠基人。他们坚持“上帝惩罚”寓意着“教导”,上帝的任何惩罚都利于子民的救赎,从《旧约》中得出火是一种神圣的惩罚工具,《新约》得出用火来施洗和火能纯净人的灵魂。为以后炼狱之火提供了解释。克雷芒第一次把罪人及处罚分为两种:现世罪过可以改正的人,来世对他们的惩罚是教导性的;不能宽恕的罪人在来世的处罚则是惩治性的。奥力金则明确指出人死后灵魂能够得到纯净,认为纯洁的人的灵魂在死后能立刻通过火的洗礼并在末日审判8日后升上乐园,邪恶的人的灵魂在末日审判之后将长期受烈火的煎熬,最后才能到达天堂。克雷芒和奥力金有关罪与火的关点后来“炼狱”教义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圣奥古斯丁被称为炼狱之父,其思想主要体现在《上帝之城》一书中,首先,在死亡与末日审判之间存在中间状态中灵魂的罪孽能被炼净之火洗涤;其次,代祷仪式(即代人祈求或呼救)?能够减轻亡者灵魂的罪孽助死者得救。大格雷戈里,首先在空间上阐释了来世的状态,吸收犹太教的“阴间”概念并将其划分为二,上部是住着圣徒、教父、殉教士的祥和之地,纯洁灵魂的住处,下部是住着罪恶者的苦难之地,住着邪恶的灵魂;其次,诠释了炼狱之火和进一步规范了代祷和代祷的作用,认为只有亡者的亲属或神职人员的代祷才有助于亡者的救赎。

    二、“炼狱”的发展

    上帝与人、“正统”?、亡者与生者等的关系问题,占据早期基督教教父思想体系的核心位置。12世纪,炼狱思想才开始被基督教会所关注。多次宗教会议的召开,促使了“炼狱”教义的发展,重要会议有:1274年第二次里昂公会议,确立了炼狱教义在拉丁基督教世界的正统地位;1438—1445年佛罗伦萨公会议,具体解释了炼狱的正统地位;1563年特仑托宗教公会议,进一步强调炼狱教义为天主教信仰。正统的炼狱教义主要涉及三个方面:时间上,死后至末日审判之前的中间之时间段,且亡者灵魂将受到炼狱之火的纯净;空间上,亡者在接受末日审判前其灵魂滞留的处所;社会属性上:亡者与生者相关,生者(亲属或神职人员)的代祷能帮助亡者灵魂在炼狱中减少折磨。

    自13世纪“炼狱”教义被确立为正统教义之后,这种新的死亡观在基督教世界迅速广泛传播。雅克·勒高夫在《炼狱的诞生》中谈到:“至13世纪末,炼狱教义几乎无处不在:我们发现,它在传道书、遗嘱以及各国文学作品中都被提到。”其中最著名的文学著作就是但丁的《神曲》。

    《神曲》是由《地狱》、《净界》又为《炼狱》、《天堂》三部分组成的复杂诗篇,描绘了但丁在智者维其略的引导下“神游”三界的景象。但丁明确阐明了地狱与炼狱的不同之处:炼狱的灵魂已经得到宽恕,可免罪罚,只需矫正他们在现世的恶习,使污迹洗净,因此给予灵魂折磨的同时给他们以教训;炼狱灵魂的心理与地狱大不相同,前者自愿痛苦,有向善之心,有升入天堂接近上帝的希望,后者截然相反。地狱是恶人的归处,天堂是善人的归处,炼狱则为灵魂升入天堂的逆行路程。《炼狱》篇中,炼狱被描绘成一座大海中的孤山,分为三部分九层次。由海滨至炼狱之门为炼狱外部,有罪灵魂在这里洗涤灵魂,忏悔太晚者,需在山门外苦等,假使世上生者为其代祷,待灵魂罪孽炼净,仍有望进入炼狱内部升入天堂。炼狱内部为环绕山腰的七层圆路,愈在上层直径愈小。内部七层分别住着犯有“骄、妒、怒、惰、贪、食、色”基督教“七宗罪”的有罪灵魂。但丁在进入炼狱之门时,天使拿利剑在其额头上刻下代表“七宗罪”的7个“p”字。但丁在炼狱山中每登高一层,就有天使抹去其额头上的一个“p”字抹去,直至走出7层炼狱山,“p”全部抹去,表示罪恶以清,灵魂可升入天堂。中世纪后期,炼狱的观念在宗教团体和神学大师们的著作中泛滥,教会还通过壁画、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来刻画炼狱的恐怖形象,达到形象逼真的颤栗效果,来满足教化人心的目的。但作为绘画题材出现在艺术作品中,则是到了16世纪末才开始普及。

    三、“炼狱”的变革

    进入16世纪,中世纪以来形成的基督教死亡文化经历了一场彻底的变革。1517年宗教改革运动兴起,统一的基督教世界分成了天主教和新教,基督教死亡文化也分成了天主教死亡文化和新教死亡文化。“炼狱”教义也在这两种基督教死亡文化中发生着截然不同的变化。在天主教世界中,通过召开1563年特仑托宗教公会议进一步强调炼狱教义为天主教信仰,来对抗新教对“炼狱”教义的变革。“炼狱”教义自确立以来就饱受宗教改革者的反对,到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因其教义不符合马丁·路德宣扬的基督教的重要原则:因信称义、信徒人人皆可成为祭司和《圣经》具有最高权威,受到改革者的猛烈攻击。

    路德对炼狱死亡观的反对有一个渐进的过程。1517年,路德在《九十九条论纲》中没有直接反对“炼狱”教义,而是反对天主教教会假借“炼狱”教义向大众兜售赎罪券的行为。并在其著作中明确宣称,炼狱是确实存在的,相信死后灵魂有在炼狱中纯净的阶段。1520年之后,路德对“炼狱”教义采取中立态度,仍持有“人死后灵魂处于一种纯净的阶段,但坚决反对代祷仪式,认为亡者与生者属于两个完全隔离的世界。1530年路德在反对代祷仪式的基础上,彻底否定“炼狱”教义,进而形成了一种新的死亡观。这种新的死亡观认为:人死后灵魂不需要经历炼狱这一纯净阶段,灵魂处于一种睡眠状态,一直持续到末日审判和复活阶段;亡者与生者的世界处于完全隔离的状态,两者之间不可能发生任何联系,生者为亡者做的任何代祷仪式,都不具有任何意义。路德废除炼狱的呼声很快传遍新教世界,并等到信众的响应,自此针对“炼狱”教义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阵营。

    注释:

    ①梁工.圣经百科辞典[M].辽宁人民出版社,1990:458,156.

    ②赵敦华.基督教哲学1500年[M].人民出版社,2007:56.

    ③雅克·勒高夫.炼狱的诞生(Jacques Le Goff,translated by Arthur Goldhammer,The Birth of Purgatory)[M].阿瑟·科德哈默,译.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84:84,289.

    ④但丁·亚利基利.神曲[M].王维克,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4.

    ⑤CraigM. KoslofskyThe, Reformation of the Dead,Death and Ritual in Early Modeern Germary,1450-1700,Macmillan Press,first published in 2000,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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