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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电影检查制度兴废的宗教动因

    时间:2020-04-22 05:21:1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 要:美国是宗教化程度很高的发达国家,约94%-96%的美国人信仰宗教。宗教是美国文明之源,对美国政治、法律、文化和外交等发挥着重要影响。宗教也是美国电影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的重要动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清教对镍币电影的检查;天主教促成《海斯规范》的制定和对违反天主教教义的电影的检查;联邦最高法院对被控亵渎宗教的电影《奇迹》的判决直接推动电影检查制度的废除。《海斯规范》与电影检查制度是历史的产物,对美国进步运动发挥着一定的推动作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美国价值观,在20世纪30—40年代对于防止美国电影遭受宗教和政府的检查发挥着一定的避风港作用,但是在20世纪60年代则成为美国电影发展的障碍。

    关键词:道德;清教;天主教;美国电影检查;共同案;奇迹案

    中图分类号:J993/9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44X(2019)06-0062-10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ysb.2019.06.009

    Abstract: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s a developed country that is highly religious and about 94-96% of its population believes in religion. Religion is the source of American civilization that plays a vital role in its politics, laws, culture and diplomacy. In addition, religion is one major impetus for the establishment and abolishment of American film censorship in terms of three aspects, that is, nickel film censorship by Puritans, the imposition of Hays Code and movie censorship exerted by the Catholic Church and the verdict of Miracle case. Hays Code and film censorship are historical products that promoted American Progressive Movement and upheld American values to some extent. It acted as a haven to prevent American films from being censored by religion and government from 1930s to 1940s but it became an obstacle to 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films in 1960s.

    Key Words:morality; Puritans; Catholicism; American film censorship; Mutual Film Corp. v. Industrial Commission of Ohio;Joseph Burstyn, Inc. v. Wilson

    “不了解宗教問题就不可能理解美国的政治”。[1]美国的文明建立在基督教的基础之上,基督教对美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和外交等各方面发挥巨大的影响。[2]基督教在美国电影检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中不仅未曾缺席,反而发挥一定的作用,给美国电影法制打上了宗教烙印。作为一种艺术,电影主要肇始于法国、美国等国家;作为一种商业,电影则主要发端于美国。美国率先在法律框架内对电影进行伦理检查或法律规制。从法律渊源的角度看,美国电影检查的伦理、法律和判例都属于广义上的法律。因此,本文拟从伯尔曼的“法律研究的宗教维度”出发,对美国电影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中的宗教动力加以分析。

    一、电影检查研究的宗教维度

    由受迫害的清教徒建立的美国一直是世界上最为基督教化的国家。基督教对美国政治、法律、社会、文化、教育和道德发挥着重要影响,这种影响力确立于清教徒踏上北美大陆之时,形成于清教主义盛行之际,最后表现为以WASPWASP是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的缩写,指“白种的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WASP又与“黄蜂”(wasp)的字母相同,所以该词具有讽刺性。详见威尔·金里卡的《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489页。为特征的民族认同。[3]20世纪50年代以后,带着WASP烙印的美国文化表现为PCJ模式后,WASP模式被PCJ模式所取代。P(Protestantism)代表基督教新教,C(Catholicism)代表天主教,J(Judaism)代表犹太教。虽然天主教和犹太教逐渐影响美国宗教甚至文化传统,但基督教WASP系统的核心文化价值始终未受到真正冲击。[4]

    在美国历史上,基督教曾经发起过四次宗教大觉醒运动(Great Awakening)。虽然每次大觉醒运动的具体内容、持续时间、影响程度不尽相同,但是每一次都被认为是对基督新教改革精神的延续。在殖民地时期,大觉醒运动使殖民地各宗教间增进了解,加速了殖民地的宗教信仰民主化进程。在建国之后,大觉醒运动使得美国的社会风气和政治导向发生深刻的变化,爆发了很多社会改革运动,例如禁酒运动、废除奴隶运动、抨击政府腐败行为、呼吁建立义务教育机制以及寻求女性的政治解放等等。[5]

    有“法律宗教学之父”美誉的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J.伯尔曼认为,在西方历史中,宗教是法律的有益资源,对法律的废改立发挥积极作用[6]:“法律与宗教是彼此相关的,是社会经验的两个向度——在所有社会,尤其是在西方社会,更特别是在今天的美国社会,都是如此。尽管这两方面之间存在紧张,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我所谓)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没有(我所谓)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7]伯尔曼在他的著作《法律与宗教》中创造性地使用“宗教的法律维度”“法律的宗教维度”的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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