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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审视可靠性:《孔乙己》叙事艺术解读】孔乙己叙事视角

    时间:2019-02-11 05:29:30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关键词:《孔乙己》 叙述者 不可靠性   摘要:《孔乙己》故事的叙述者小伙计“我”既是叙述主体,同时也是故事中的人物,由于叙述者处于多重关系与多重身份之下,其叙述的可靠性问题长期困扰读者,本文重新梳理叙述者的不可靠性事实,寻绎曾经被忽略了的叙述者的意义功能,探讨不可靠性所激发的作者与读者活动,体会作者鲁迅作为修辞的叙事技巧。
      《孔乙己》作为一篇“同故事叙述”(叙述者与人物存在于同一个故事层面的叙述)文本,鲁迅选择了一个独特的叙述者“小伙计”充当叙述故事的角色。由于叙述者的这种独特性,其叙述的可靠性问题长期困扰读者,随着叙事理论的发展,读者对叙述者越来越关注。可靠性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有人不禁要问:以往对这部作品的读解是否精确到位?本文借引进叙述的可靠性理论重读经典,探讨这部作品的叙事艺术特点,寻绎一些被误解和忽略的叙事技巧,以新的视角和方法对《孔乙己》作一解读。
      
      一、可靠和不可靠叙述的理论背景
      
      传统小说叙事学注意到不值得信赖的叙述者的现象,认为这是一种不可靠叙述,它的最大兴趣往往落在“叙述者参与”叙述观点或称“同故事叙述”作品上。在这些表现为第一人称叙述模式的作品中,叙述者不仅仅是故事的讲述者,他还是事件的参与者、经历者,他既担纲叙述者的诸多职能,还表现出人物角色的功能。叙述者的叙述出于种种原因引起人们对其可靠性的质疑。在多重关系与多重身份之下,其叙述能否做到完全真实可靠,这个问题引起叙事学的极大兴趣。韦恩・ C ・布斯(《小说修辞学》,1961 年)是较早的相对系统地考查这一问题的文论家,他把“是否共用隐含作者之标准”进行叙述作为检验可靠性的试金石,“言语或行动与作品常规(指隐含作者的常规)相一致的叙述者是可靠的叙述者,否则是不可靠的叙述者”。在戴卫・赫尔曼主编的《新叙事学》里,詹姆斯・费伦对布思关于可靠性的理论进行了发展与增进,费伦尤其指出“不可靠性不仅发生在事实/ 事件和价值/ 判断轴上,而且发生在知识/ 感知轴上”,对叙述的不可靠性研究深入到阅读伦理的互动关系。马克・柯里更进一步指出,由于叙述者复杂的身份与角色代表性,自我叙述有时会转换成第三人称,即同一个叙述者有可能在第一和第三人称之间转换。显然,由于叙述者直接参与故事,“可靠性”问题挥之不去,它的意义值得我们不断以作品分析与理论证明的这种循环关系体验其叙事学上的价值。正如詹姆斯・费伦的感叹,“无论何时,只要我们有一个人物──叙述者,不管这个人物是主人公、目击者、或与行动相隔甚远的转述者,可靠性的问题就是不可避免的”。《孔乙己》正是这样一篇“叙述者参与”型的作品,叙述的可靠性成为读者所有理解与认知的出发点。
      
      二、叙述者的不可靠性表现
      
      《孔乙己》故事的叙述者是小伙计“我”,这已经是一种共识。叙述者“我”既是叙述主体,同时也是故事中的人物。在大部分情况下,“我”的人物功能表现相对微弱,几乎被读者忽略,更主要的是发挥叙述的职能,即讲述“我”所经验的“孔乙己的故事”。但叙述者的叙述功能和人物功能显然不可分割,忽略其中任一方面都会使叙事的意义和价值大打折扣。下面对不可靠性的分析是把这两者统一在人物角色身上。叙述者的不可靠性表现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 身份的制造掩藏着不可靠性
      正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我们的身份地位一样,叙述者也有他的身份。身份并不存在于我们的身体里面。马克・柯里说:“个人身份并不在我们本身之内。”他指出两种关于身份的观点:第一种认为身份是关系,是在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之中,是由差别构成;第二种认为身份不在身内,而在叙事之中:“解释自身的唯一方法,就是讲述我们自己的故事,选择能表现我们自己的事件,并按叙事的形式原则将它们组织起来,以仿佛在跟他人说话的方式将我们自己外化,从而达到自我表现的目的”,“我们要学会从外部,从别的故事,尤其是通过与别的人物融为一体的过程进行自我叙述”。马克・柯里显然更重视第二种观点,即身份存在于叙事之中。《孔乙己》故事中,叙述者的身份有两大可疑之处:一是叙述者掩藏了自己的故事,在叙事中失去了应有的身份感;二是叙述者在故事世界里和人物孔乙己形成身份上的对照,不但没有产生身份的确立,相反带来了荒诞的反讽效果。《孔乙己》显性的故事应该分作两个层次,即叙述者“我”的故事和孔乙己的故事。在“我”的故事里除了包含孔乙己的大段故事之外,有关叙述者自己的故事相当贫乏,这样的叙事虚化了人物的身份。在仅有的一点叙事中,“我”的身份更趋向于边缘化,那就是“掌柜说,样子太傻”,在酒里“羼水”干不了,就专管温酒。显然当叙事无法确立人物的身份之后,叙述就变得不可靠。叙述者在仅有的一点卑微和虚化的身份之下,还鄙视孔乙己(“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形成主观上的对照,企图建立身份的关系形式,不料在客观上制造了荒诞,使叙事显示出反讽的意义。
      在鲁迅的小说中这种身份上的对照比比皆是,往往是这种虚化的、边缘的、主观的身份对照产生了微妙的富有意味的叙事效果。在《孔乙己》的故事中,小伙计“我”与孔乙己的身份对照产生了反讽与荒诞的感觉;而在《阿Q正传》中,阿Q和小D的比赛与优胜更是可怜而荒唐;在《风波》中农村的“知识分子”赵七爷与“出场人物”七斤、与群盲如七嫂者的较量都揭穿了人物虚假的身份。卑微可怜的下层人的一较短长使我们理解到他们认为身份就是关系,是个人与他人的差异,身份是由差别构成。但这种差别是多么的可笑啊!鲁迅通过文学叙事,展示这种细微的拙劣的差别较量,在这些细节中鲁迅深刻批判民族的缺陷。
      
      (二)叙事视点的游移不定蕴藏着不可靠性
      叙述者可以转换观察点,但在由内而外形成的叙事视点上不能轻易游移,否则就会使叙事分裂,人为制造矛盾与不可靠。《孔乙己》故事中,叙述者本来有其相对确定的位置,他对孔乙己的叙述表现为亲眼所见的证明、边缘化的旁观、转述或近距离观照。但叙述者形成了矛盾的叙事:就其主观的自发的价值判断出发,孔乙己“身材高大”、“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叙事出于一种敬仰、亲近的感情,这样的叙事带有自我的直观成分;一旦从现实的社会伦理价值判断出发,叙事就完全是另一面孔。亲眼所见孔乙己的故事素材,往往都在酒店这样一个特定的场合,孔乙己是一个被取笑的角色,人们取笑他偷窃,取笑他没有中秀才,取笑他的斯文,“所有喝酒的人都看着他笑”,“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在这种情况下,叙述者往往会身不由己地为环境所同化,从而失去他的个性立场,从众、附和。尤其当孔乙己向“我”走近,并愿意教“我”“茴”字的四样写法时,“我”毅然放弃了自发的价值判断(“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选择了社会伦理价值判断,拒绝走近孔乙己。由此可以推断,叙述的不可靠性出自两种叙事视点的矛盾转换,社会伦理价值判断意识对叙述者的左右使他放弃了叙事的初衷,这一痕迹被完整保留下来,使我们完全有理由断定叙述者的不可靠。当“我”最后看到孔乙己时,叙述表现为冷静、克制,虽然是超近距离的观照,“我”对孔乙己的“手”和他的整个生存状态感到吃惊,但冷漠与隔膜并存,“我”再一次以人物角色的身份与孔乙己完成互不理解的对视。
      
      (三)“伪现在时”所遮蔽与模糊了的隐喻
      《孔乙己》的叙述时间很有特点。许多研究者认为这篇小说是散文化的叙述结构,小说没有明确的时间顺序,事件之间也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情节淡化,富有探索性。其实这种说法是完全感受性的,并没有指明小说真正的时间特点。据西方传统故事结构准则来检验这篇小说的叙述时间,似乎上述的说法不无道理,但如果用在检验故事上,则显然已经是捉襟见肘。由于我们已经多少解读出叙述者的不可靠性,那么和他的叙述密切相关的时间观念也必然在实践着这种不可靠性。让我们简单分析一下小说的叙述时间:
      叙述者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伙计,他对所经历的事件不能准确排列在时间的轴线上,记忆和叙述似乎失去了时间序列,几乎所有的时间概念都是不明确的,简言之,叙事是模糊的、不准确的。限于叙述者的具体情况,作者有意创设了人物从自我感觉出发的时间序列。因而故事初始的时间是“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这是一种完全私人化的时间概念,叙述者并没有理性的常规时间概念,而是采用一种形象化、感觉性的事件与时间结合的方式(类似于人类童年时期的结绳记事)。这种方式在下文应用相当广泛,如:“有一回”,“有几回”,“有一天”,“中秋之后”“一天的下半天”,“到了年关”,“到第二年的端午”,“到中秋”,“再到年关”,“到现在”……这样的时间线索对读者来说显然是不充分的。与其说这是一条时间线索,毋宁说这是一条事件线索,“中秋”、“端午”、“年关”之类仍然是叙述者对事件的感觉。其实这种事件与时间结合的私人化的时间概念在小说中还有一些变形,如“孔乙己一到店……”“孔乙己喝过半碗酒……”这样的叙述时间是独特而有个性的,如果我们稍作探讨,我们会发现它是很有意思的。其实对时间概念的接受往往受制于我们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表达时间。在今天这种表达时间的方式里我们已经习惯了所谓明确可靠的时间概念,简单说那就是一张日历(主要是提供了公历标记)提供的方式,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但是在这张日历出现之前人类是如何表达时间的,我们已经完全忽略了。其实在这张日历出现以后,也还存在着不同的表达时间的方式,比如农民、老人、儿童、弱智甚至精神病患者,他们更习惯于用事件说明时间。鲁迅正是悉心选择了小伙计的时间叙述方式,在遮蔽与模糊中以一种“伪现在时”进行叙述,同时也把读者置于不可知的时空状态,正是理性时间的渐次退席使事件凸现超越时空的意义。鲁迅难道在有意创造这种叙事的永恒?从叙事的技巧层面分析,这种叙述时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可靠性,故事的魅力由此不断显现。
      
      (四)谁在发出声音?
      叙事学的理论已经明确了叙述者和作者的关系。自从韦恩・C・布斯提出“隐含作者”的概念,叙述者与作者与声音的关系就显得更复杂, 更有意义。把叙述者的声音与作者的声音区别开来,把“隐含作者”的声音与伦理、意识形态和作为修辞的叙事声音区别开来,这是对叙事更技术化的解剖。詹姆斯・费伦是这样解释“声音”的:“说话者的风格、语气和价值的综合。”简单说,叙述者、作者与人物各有他自己的叙述口气、态度、风格等,这些都体现在作品里面。
      就声音的特点来看,《孔乙己》这篇小说既有叙述者的声音,也有作者的声音。小说第一段就具有鲜明的作者声音的特点,应该是一个明显的独立部分(现在仍然有很多语文教参将第一和第二段合在一起作为小说的第一个部分)。我们试把这一段的叙述语气、说话风格和后面的叙述相比较,可以发现鲜明的差异。首先,就言语表达风格来看,节俭、紧凑,很有理性逻辑。叙述“鲁镇酒店的格局”,“格局”是一个书面化程度很高的词语,这种遣词风格和叙述者小伙计在故事本事部分的言语风格完全不同;对酒客喝酒的动作神态描述也极为传神,一个“靠”字,一个“踱”字,在对照中刻画出短衣帮、长衫客的动作习惯,简明中透着功力;“傍午傍晚”的类仿用法也极为经济,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戏谑反讽,犀利如刀,逻辑规整,精简老到。这种声音特点是叙述者小伙计不能望其项背的。其次,声音的态度和价值观念也暗示出这种差异。声音在某种情况下恰恰是内在倾向的表露。对短衣帮的真诚描述和对长衫客的反感模仿均是发出声音者的态度和内在价值的体现,这种倾向性表现为“隐含作者”有意识的选择。按照以上推理,发出本段言语声音的人不可能是叙述者“我”,而是作者(或隐含作者),他的叙述具有真实可靠的权威。作者有对短衣帮倾向的情感与价值判断,这种声音左右了他的叙述。反过来说,叙述者“我”的声音却不是这样。单从他对短衣客人“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不耐烦和骨子里的等级观念,他声音里所表现的价值和态度显然不是这种倾向。
      作者要努力使叙述者发出自己的“声音”,并把这种声音置于前台,置于读者显而易“听”的地方。但作者并没有有意让叙述者代替自己。确切讲,《孔乙己》这篇小说的第一段应该是故事外叙述者即“隐含作者”的声音,是某种意识“选择”的结果。詹姆斯・费伦关于“隐含作者”的解释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叙述文本之所以‘以这种顺序排列这些词’,并能嵌入他的价值,是由于一些选择造成的,而进行这些选择的那个意识就是隐含作者”。
      叙述者的声音表现了内在的不统一,这种自我分裂造成叙事的断裂。在这样一篇小故事里,由于叙事的断裂使故事走向开放,这大概是鲁迅的独特话语创造。
      
      三、叙述者的矛盾
      
      叙述者由于种种局限表现了其在事实报道上的不可靠和在伦理评价方面的不可靠,这些迹象表明我们已经找到了不可靠叙述者的种种证据。但我们还是无法解释叙述者的矛盾叙事。
      如果说《孔乙己》这篇小说给我们提供的孔乙己的故事是显性的、是意义分析与关注的焦点的话,那么我们往往忽视了叙述者,有时也不过给他一个简单评价,诸如用迟钝、麻木、冷漠之类的词来概念。这样的词产生的直接后果是读者简单屏蔽了叙述者所应有的感知与认知,读者自以为是地把叙述者归入某一位置,想当然地用规范化的意识形态做出阶级的、社会伦理的批判,这就是读者观念中的叙述者。
      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出叙述者和人物的区别,通俗地讲,此叙述者非彼“小伙计”,此“我”非彼“我”。过去的“我”是作为现在的“我”的描述、观照、叙述的对象,两者并不能完全重合。“同故事叙述允许人物角色与叙述者角色不完全一致,这有助于更大的叙事目的,也可以展示不一致运作本身的魅力。”那么,如果继续这样的推断,过去“我”的知识、感知是否就是现在“我”的知识、感知?或者说当年“我”对孔乙己的感知是否就是现在我对他的感知?显然这是有区别的。据叙述者告诉我们的情况,因为“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记得”,(所以)他才讲述了孔乙己的故事,叙述者的目的果真如此耶?叙述者是否还有其他动机?提出这样的质疑必须要求我们谨慎从事。如果说我们对叙述者的个人目的或动机进行某种程度的推断,这大概是他没有意识到或者至少是不能接受的。孔乙己的命运到底意味着什么?时隔二十年以后的叙事意义何在?我们能否相信叙述者一成不变的感知与认知,认为叙述者仍在“可以笑几声”的肤浅层面讲述孔乙己,从而把他的意识归之于“冷漠”?
      根据我们所知的情况和叙述者的表现,可以推知叙述者对自己动机的报道和读解都是很不充分的。这种不充分读解表现在叙述中所恪守的所谓“冷漠”准则。我们可以分析一下最后一次见到孔乙己的场景: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了。
      如果说以往见到孔乙己,我还可以附和着笑几声的话,那么这一次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了。叙述者近距离感知这个可怜的人:“不成样子”,打断的双腿,泥污的手,尤其触目惊心的是叙述者盯着孔乙己的那双手,目送他走远。叙述者下意识地把自己区别于“旁人”,在瞬息之间超越庸俗,靠近到叙述对象的手感经验。但令人惊讶的是叙述者似乎以恪守“冷漠”的准则而抵制了自己的情感,使自己无法意识到那些情感。或者说叙述者借助于超乎寻常的“冷漠”语言将叙述时进入意识的东西排除出去。这种“冷漠”几乎把读者推向愤怒的极致,读者所期盼的更多的事实与判断破灭了,剩下的只是若有所思式的茫然。
      造成这种结果(或效果)的首要原因是叙述者。如果我们相信了叙述者,那么结论显然是叙述者在认知与感知上相当缺乏,他以缺乏对人物的认知与感知为叙述特征。小说中有一个细节恰好表现了叙述者――人物的这一特点,即“茴字的四样写法”。“我”一旦从价值观念上否定了孔乙己,那么“我”也就否定了他知识的价值,因此关于“茴字的四样写法”只能成为一个永远悬而未决的谜。文中有多处事例可以让读者很容易地把握到这种叙述特征,从而得出不可靠性的有力证据。但是如果我们站在一个审视叙述者的角度,仔细推敲他的表述,就会发现种种疑点。
      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就这一段文字来看,叙述者的表述显然是吃力的。根据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稍作推敲,会感觉到叙述者很困难地绕了一圈,他究竟是要表达什么呢?孔乙己“窃书不能算偷”的高论已经够我们迷惑了,叙述者还在艰难地推导旁证,“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不能算“拖欠”,依此类推,“偷窃”不能证明“品行”不好,那么叙述者究竟是出于何种动机在完成这样矛盾重重的叙述?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也是一个矛盾的表述。“大约”和“的确”都是出于主观判断,且逻辑悖谬。至于孔乙己的“死活”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在类似疑窦重重的叙述中我们不能不对叙述者产生疑虑:他是否意识到这种矛盾的表述?这种种经不起推敲的表述是掩盖了什么还是本该如此?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作者似乎在通过种种叙事技巧编织着读者无法回避的反应。叙述者并没有逃离作者的视界,相反成为隐含作者精心呵护的“肋骨”。叙述者以感知与认知的矛盾完成了对孔乙己的叙事,而把判断与评价留给了读者。
      
      四、不可靠性所激发的作者与读者活动探讨
      
      《孔乙己》这篇小说选择“小伙计”作为叙述者,正如有人感叹是作者鲁迅“煞费苦心”。其实孔乙己的故事是作者与读者共同探讨的社会人生宏大意义与价值的实践,叙述者“小伙计”不过是在孔乙己的叙事背后所运行的技巧与展示方式。叙述者既是人物、事件的参与者、亲历者,又是“眼睛”,是作者与读者感应的神经。他通过讲述故事,用叙事行为建立自己的身份地位,叙事就在一个特定的场合,成为叙述者实现目的与意图的承载。叙述者是出于何种动机、目的而讲这个故事?叙述者的讲述在多大程度上可靠?叙述者的讲述是统一还是矛盾?叙事是否包含陷阱?作者正是在这些问题上选择、设计,从而引发读者的探索,而读者也正是积极地去分辨作者与叙述者与人物,不仅要找出他们的区别,更重要的是要找出作者是如何模糊了这些区别,在这些方面,作为叙述者“小伙计”具有丰富的价值。
      与叙述者所传达的事实形成明显对照的是,鲁迅与我们交流的本身就是邀请我们共同观看人性的丑恶、可悲和正在灭亡的旧制度的无意义与无价值。尽管经过了虚构的杂糅改造和叙述者的过滤,使他不能直接袒露自己,但他在与我们一起为过去的记忆和当下的麻木而痛苦地思考。他深邃的冷眼几乎要僭越叙述者“冷漠”的眼光,直击受害者的灵魂,但他往往明智地节制和收敛在叙事行为中。这意味着他坚信读者有能力读解出他的种种间接表达方法后面的真意,并在叙事的关键时刻把握好我们自己。如果有人不幸掉进了叙事的陷阱,他依然避免不了会若有所思,从而构建更高意义上的叙事的魔法,就是那样一个“小伙计”,读者往往会审视自己和他的区别,在校正与区别中《孔乙己》完成了一个无与伦比的伦理行为。
      (责任编辑:赵红玉)
      
      作者简介:张晓勇(1969- ),甘肃镇原县人,陇东学院中文系讲师,主要从事文艺理论研究。
      
      参考文献:
      [1]钱理群.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美]戴卫・赫尔曼主编.新叙事学[M]. 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英]马克・柯里.后现代叙事理论[M]. 宁一中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美]詹姆斯・费伦. 作为修辞的叙事[M]. 陈永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5]刘家庆.《孔乙己》叙述艺术的现代性特征[J]. 天津师大学报 .1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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