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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夏、商、西周的音乐教育之比较

    时间:2020-03-19 05:09:4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内容提要

    我国夏、商、西周的社会体制完成了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逐步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取得的成就不仅促进了当时的学术和教育的发展,为我国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遗产,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同样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本文通过教育制度产生、教育内容、教育场所、教师、教学对象、人才的选拔录用等方面对在中国教育史上起着无比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的这三个王朝的音乐教育进行比较研究。

    关键词

    夏代 商代 周代 音乐教育 比较

    我国夏、商、西周的社会体制完成了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逐步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夏代作为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原始社会从这时解体,出现了阶级社会和世袭制度。殷商时期是奴隶制社会,处于青铜器时代的末端,畜牧农耕较为发达,手工业出现了分化,并形成了商业化模式。商末,统治者堕落腐化,加剧了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周初奴隶的反抗与反奴隶制斗争,将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转变为封建领主对于农奴的剥削制度。周武王始开始实行分封制度,先后建国七十一个,实行了天子最高,诸侯、士大夫和庶民层层递减的土地分封制度。由于生产关系的改变,生产力大大提高,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青铜器制造水平也取得了很大的提高,文化得到极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取得的成就不仅促进了当时的学术和教育的发展,为我国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遗产,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同样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由于夏、商、西周所处的社会环境与统治者的统治政策、以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从而形成了这三个时期不同的音乐教育特征,本文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在中国教育史上起着无比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的这三个王朝的音乐教育进行比较研究;

    1.教育制度产生

    (1)夏;夏代是中国第一个形成阶级的时代,然而这一时期并没有完全摆脱上古三代氏族部落的影响,在音乐教育方面继续延续了上古三代以礼乐教育为主的音乐教育制度。其实对于夏代的音乐教育实施情况我们可考资料很少,仅能通过文物和文献进行考证。如《礼记·郊特牲》;“诸侯之有冠礼。夏之未造也”;《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从夏代乐器上取得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推论;其一,为了满足统治者享乐的需要,音乐成为了他们享乐的一种工具。在宫廷中设立了演出的场所,并培养乐工,在此工程中培养乐工的人即担当了音乐教育者的角色。其二,从演奏的技术提高上来说,是无法完全通过自学来实现的,在演奏法的传承中音乐教育必不可少。

    (2)商;商代进入青铜器时代,铜制乐器在商代产生新发展。商代出现的社会分工,使商品生产与交换取得很大发展。加上商代崇巫,使商代音乐有着鲜明的特点。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和奴隶主作为对立阶级展开了阶级斗争,在这样的过程中,音乐同样被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奴隶主用音乐来歌功颂德、祭祀和享受,并用音乐加强对奴隶的统冶。奴隶则用音乐来表达他们对奴隶主的不满和愤恨,成为了一种宣泄的手段。另一方面,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女性音乐奴隶,为了达到较好的演出效果,这些乐工必须经过专业化的培训,担任音乐传授工作的人员在这一时期出现。

    (3)西周;西周自奴隶制社会转向封建社会,封建社会中有了尊卑之分,有了宗法制度,这一制度是为了加强阶级统治,周代的教育政策也是根据这种制度来制定的。周代提出的“明人伦”就是封建制度与宗法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教育制度以“明人伦”为基础,其教育内容也应与之相适应,以礼乐诗书为教学内容。为了保证教育政策的实施,不得不与政治相结合,形成了政教不清,官师合一的制度。在这种教育的背景下,西周所培养的人才无非就是培养出一批以贵族子弟为首的统治继承者和助理。还有一部分学员是从平民中选拔的优秀人才,这些人在文化下移中担当了重要的角色。

    2.教育内窨

    (1)夏;关于夏代音乐教育的具体介绍史书并未系统提及,我们从现有资料中获悉,夏代的音乐教育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吕氏春秋·古乐》中记载,夏代宫廷乐舞《大夏》歌颂禹的伟大功绩。有专门的乐官负责排练与教授。《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记载;“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说明了夏代已有军事乐舞的教习。《左传·昭公十七年》《夏书》载“辰不集于房,瞽奏鼓”一句,说明夏代有乐人“瞽”奏鼓演奏,他的奏乐行为与天文现象有关。《吕氏春秋·先己》则记载了这一时期的音乐与“明人伦”有关;“处不重席,食不贰味,琴瑟不张,钟鼓不修,子女不饰”。

    (2)商;商代的青铜制乐器已经十分复杂,就其音列设置和制造工艺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如果没有相应的文化传承和知识积累是无法达到理想效果的。商代供养了大批的女乐工和乐官,这些乐工是需要进行相应的音乐教育的,当时音乐教育为适应不同的活动进行不同的音乐教育,如祭祀礼仪活动的教习与声色娱乐活动的教习就是不同的。《吕氏春秋·古乐》中记载;“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护》,歌《晨露》,修《九}召》《六列》《六英》,以见其善。”这些都是宫廷乐舞教习,有专职乐官来担任。

    (3)西周;西周官学中,乐教的主要内容有乐德、乐语、乐舞等几个方面的教习。据《周礼-春官》中提出“中、和、诋、庸、孝、友。”统称为“六德”。这“六德”便是乐德的教育内容。乐语的教育内容《周礼·春官》中记载为“兴、道、讽、诵、言、语”。这些主要是围绕诗乐教学来进行,其中包括了诗乐的写作、背诵、阅读、吟咏以及实际运用中如何提问与作答。乐舞的教学内容主要为“六乐”,即自黄帝到西周各朝代的代表性乐舞,《周礼·春官》曰“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馨》《大夏》《大蕖》《大武》”。除了六代乐舞以外,还有小型乐舞如《跋舞》《羽舞》《皇舞》《干舞》《人舞》等,这些都是由乐师所教国子接受音乐教育的必修内容。并对各年龄阶段作舞乐舞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划。周代的音乐教育中还包括乐器制造工艺方面的教学。

    3.教胄场所

    (1)夏;夏代的音乐教育机构分为东序和西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贵族学习在东序,平民学习在西序。奴隶没有受教育的资格。

    (2)商;由于商代崇巫,其教学内容与占卜有关,在甲骨文中对教学场所和教学内容有所记录,“瞽宗,殷学也”。(《礼记·明堂记》)郑玄注解;“瞽宗,乐师瞽蒙之所宗也。”将瞽宗视为教学场所。

    (3)西周;西周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音乐学校,较前两个时期办学的规模更大,体系也更为完备,当时的类型可以分为“国学”和“乡学”两种;“国学”是专门为统治阶级贵族的子弟而开设的,“乡学”则是为统治阶级下层的子弟而开设的。

    4.教学对象

    (1)夏;根据上面所提到的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的说法,可以看出夏代对教育对象也进行了贵族和平民之区分。按照各自的不同等级接受不同的教育,奴隶因为没有人身自由,所以也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2)商;商代与夏代一样也分为国学和庶学,即“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但商代与其他朝代在教育对象方面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就是商代女子入学学习的机会比较多,享受了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据记载,当时类似于整理卜辞这类的文字工作都是由很多女性来完成,显然这种文字整理工作,如果没有接受良好教育的话是无法完成的,商代的另一个特点是外族学生入学,很多,在卜辞中提到“丁酉卜其乎吕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这里多方即是多国的意思,说明当时邻国曾派遣学子到商朝学习。

    (3)西周;西周的教育对象多为13至25岁的贵族子弟,即世子和国子。世子是王和诸侯的嫡子,国子是公卿大夫的子弟。周代进入封建社会,对于阶级的划分比夏、商两代更为严格,在国学,只有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子俊选才能进入。至于女孩子即使是贵族也不可以入学,“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炱,治丝茧,织纫组《,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礼相助奠。”(《礼记·内则》)

    5.教师

    (1)夏;夏代的教育场所分为“东序”和“西序”,相对应的贵族学校“东序”的老师叫做国老。平民学校“西序”的老师则成为庶老。

    (2)商;商代教学分“右学”和“左学”,所以他的老师也有国老和庶老之分。但是由于商代崇巫的特点,在国老与庶老之上还有一个被视为太上教师的教师“巫”,他被视为教师的教师,地位更高,比如商代名相伊尹就是一个巫。他说“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意思是他以先知先觉者自居,把自己的话视作最高教义用来教育人民。除了伊尹外,还有巫贤、巫咸都属于这类具有最高师权的人物。

    (3)西周;西周学校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就教师职位的划分也更加细化,组织结构也更加的复杂。大司乐是教育机构中的最高长官,下设各种师,分别掌管不同的教学内容,周官大司乐即大乐正掌管大学;乐师即小乐正掌管小学。据《周礼》记载,当时音乐教育机构除表演民间乐舞的“旄人”外,工作人员多达1463人。这些人员除了少数低级贵族(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外,其余1277人都是胥、徒、上瞽、中瞽、下瞽,舞者一类的奴隶阶级。

    6.人才的选拔录用

    夏商两代并没有系统的人才选拨与录用的制度,我国关于教育系统人才选拔这方面记载最早见于周代。关于这方面的文章一篇是周公所作的《尚书》立政篇关于人才任用方面的文章,另外关于人才录用制度方面的记载的《周礼》和《礼记》中指出.举行人才选拔的时间是每三年举行一次,“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周礼·地官·司徒》)。主持选拔的官吏叫做大司徒,“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周礼·地官·司徒》)。选拔人才要经过“命乡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日俊士。”选拔人才的标准是“兴贤者能者”(《周礼·地官·司徒》)。也就是说选拔上来的人才要求德才兼备,具有“六德”“六行”“六艺”,即知、仁、圣、义、中、和;孝、友、睦、训、任、恤;礼、乐、射、御、书、数。

    结语

    通过以上几方面对夏、商、西周音乐教育的比较研究,我们不难看出我国音乐教育经历着由非系统的到系统的甚至专业化的音乐教育,由简单的用于宗教、图腾的崇拜以及对统治者的歌颂而产生的音乐教育的需求转变为由于统治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等级划分明确、制度完善、系统的音乐教育,在教育场所、教育内容、教育对象、教师等方面充分地体现出音乐教育的不断发展的轨迹。经历了虞、夏、商三代,西周的音乐教育比前代都有所发展,各项制度也比较完备,对封建社会的教育影响较深,基本上奠定我国封建制度音乐教育的基础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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