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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该不该公证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公证

    时间:2019-03-09 05:38:54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问:我是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年轻姑娘,今年24岁。几年来,我在市场上拼死拼活地干,结果功夫不负苦心人,我终于有了几十万元的财产。现在,婚姻大事已摆在了我的面前。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我想在结婚前去进行财产公证。因为结婚离婚都是合法的,一纸婚书怎能敌得过那帮专瞄着功成名就的年轻丽人的男人,何况各式“陈世美”哪朝哪代都层出不穷。对此,婚前公证财产,最低限度可以避免今后婚姻关系破裂时失去婚前自己用血汗换来的财产。对我来说,有了这些财产,可以避免心碎伤神时还要为日后生活保障争得人仰马翻。这样,对我自己、对孩子都有利。可是,我向男友提出这一想法时,他暴跳如雷,竭力反对。他说我这样做是对他人格的侮辱,仿佛他是为了钱才娶我,并说我没有结婚就想着离婚的后路,令他感到可怕。而我是铁定要公证婚前财产的。于是,我和他闹了个不欢而散。
      对此,我反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婚前公证个人财产,对吗?
      
      答: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婚后所得共同制是一种“大包干”式的婚姻制度,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这在很长时间里对保障已婚妇女的自身权益和家庭地位,促进男女平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财产逐渐增加。我国2001年实施的新《婚姻法》中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这一规定改变了旧婚姻法中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做法。因而,为了更好的保护个人财产,近年来“婚前财产公证”逐渐成为热点,但是是否应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多数人仍在现代观念与传统思想的夹缝中徘徊。有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不在于对自己的婚姻是否有信心,而在于对婚姻的认识――既然坚信婚姻会持久,那么公证不会影响到感情;即使将来因某种原因分手了,也可以减少财产纠纷。而有人却认为:结婚双方首先应该是彼此信任的,如果连这一点也做不到,需要通过公证来相互戒备,为离婚做打算,那又何必结婚?
      但不论人们持哪种观点,婚前财产公证还是有它的必要性的。据中新网消息:从某市司法局公证处获悉,这年全市有十余对恋人,因为一方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方改变初衷,了断情缘。据该市司法局公证处介绍,提出分手的一方大部分看上了另一方的财富,而不是因为两人的感情自然发展才决定结婚的。这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他们将多次结婚、离婚作为聚敛财富的合法手段。而婚前财产公证不仅合法(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起着对当前法律的补充作用。
      在我国,经历过十至二十年婚姻生活的35岁至45岁的中年人,由于对家庭财产纠纷问题的所见所闻较多,对婚前财产公证的感触较深,他们同意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比例,比20岁至34岁的青年人要高。另外,在再婚者中选择婚前财产公证的比率比较高,以免除双方关于子女、财产方面的后顾之忧。
      事实上,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只是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个人的选择。
      婚前财产公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今人们追求平等、独立自主的时代精神。同时,它还有助于使家庭生活更加富有弹性和创造精神,从而为全面提高我国婚姻质量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因此,你选择婚前财产公证没有错。
      潘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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