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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10篇

    时间:2023-08-08 16:15:0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一、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10篇,供大家参考。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10篇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1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因工作需要加盖公章,均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办公室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如董事长不在公司,需电话请示批准,随后补办申请表。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图形清晰。

    四、原则上公章禁止带出公司使用,如因特殊需要,须董事长批准,并由公章管理人员携带前往办理相关业务,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对每一次用章要认真登记包括:用章内容、批准人、公章使用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公章使用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公章管理人员要留存用章申请表原件或用章文件复印件以备查。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2

    第一条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各部门印章等。

    第二条公司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使用申请、领导审批、经办人登记的管理制度,手续不完备时,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第三条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总部财务部专人保管;公司各部门的印章由本部门专人保管。

    第四条关停并转公司需要保留的印章,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保管。

    第五条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印鉴章及合同专用章必须专章专用,不得混用或代用。

    第六条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七条部门印章须经部门部长(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才能使用。

    第八条公司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使用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单》,注明用印理由、时间、文件标题、内容摘要、份数等情况,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用印后需由用印人登记用印情况。

    第十条严禁为空白合同书、空白纸张或信笺、空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加盖公章。对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必须严格控制,确属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签领备案。领用人在事务处理完毕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领用人不得私留或转交他人。隐瞒使用实情故意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原则上禁止任何员工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章外出办事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携带印章。

    第十二条公章管理人员须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等。如发现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损毁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人员,视情节、后果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用印申请单。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3

    印章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监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监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使用以及领取、归还印章时应予以登记和审批;

    3、公司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公章使用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未填好内容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合同上盖章。

    5、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时载明事项,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因公务需加盖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员工在公司行政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根据所证明的事项涉及的部门由相关部门经理或 m..cn 者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盖章,并将盖章的文件原件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

    4、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行政部销毁。

    3.2财务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

    2、公司其他各部门若需加盖财务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3、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4、财务部盖章,并将盖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除外;

    5、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4

    印章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公司印章管理,保障业务工作安全而高效。

    范围:公司各部门

    权责:财务部负责公司印章保管和监印,对印章遗失和误用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内容:

    一、印章的种类

    1、印鉴: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业务专用印章。

    2、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在公司范围内有效应)。

    3、签字章:刻有公司领导签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规定

    1、与公司发展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单位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印鉴。

    2、以公司名义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盖公司印鉴或领导签字章。

    3、因公司业务需要而以部门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文件由领导签署的,盖公司印鉴或部门章。

    4、各部门在以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共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三、印章的监印

    1、公司印章由财务部负责人监印。

    2、业务专用章得由公司领导指定监印人。

    3、领导签字章由领导指定监印人。

    4、部门章得由部门负责人监印。

    5、印信带出外用应完善借用手续和指定监印人,监印人对印章使用负责。

    四、印章盖用

    1.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以主管领导核准后,连同审核的文件文稿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对未经领导审批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五、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告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5

    1、公司印章使用建立《章印使用登记表》制度,使用印章,及时登记。

    2、各类印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为:

    ⑴ 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章。非特殊情况,不得当“专用” 印章使用。

    ⑵ 合同专用章:仅限于各类合同、协议签订时专用。

    ⑶ 资料专用章:仅限于各类资料专用。

    ⑷ 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是在涉及到公司财务业务的专门印章。单位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预留银行印鉴、支票、汇票、业务委托书等)、以及其他外部业务(如工商部门备案等用途)等。

    ⑸私人印鉴章:适用于签发支票、文件以及合同中需使用的私人印鉴章。通常须经过其本人或其授权人确认,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其他科学有效的方法确认(应有记录),事后补签《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件1)。

    3、章印使用程序:

    ⑴ 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时,每次必须按要求填写《章印使用登记表》,将其与所需盖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印章保管人方可盖章。

    ⑵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⑶ 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⑷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方可盖章。

    ⑸ 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特殊情况除外。

    ⑹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详细注明事由,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人员携带使用。

    ⑺ 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董事长或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6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因工作需要加盖公章,均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办公室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如董事长不在公司,需电话请示批准,随后补办申请表。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图形清晰。

    四、原则上公章禁止带出公司使用,如因特殊需要,须董事长批准,并由公章管理人员携带前往办理相关业务,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对每一次用章要认真登记包括:用章内容、批准人、公章使用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公章使用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公章管理人员要留存用章申请表原件或用章文件复印件以备查。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7

    印章管理制度

    一、单位印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代用。二、凡上报或下发的公文,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登记后,才能用印。三、以单位名义从事某些活动,形成的合同、协议等,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用印。四、因公务活动需要开具介绍信、公函的,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初稿上签署意见后,到办公室开具格式性介绍信或公函并用印;因个人事务需要开具单位证明的,由科(室)负责人在初稿上签署意见后,到办公室开具正式证明并用印。五、因公外出时,未经领导批准一般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应审批登记,用完后核对如数收回。六、印章专管员要妥善保管印章,认真做好用章登记,不得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特殊情况确需带出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七、印章专管员因病、事假需交他人代为管理使用时,应做好印章的使用交接,包括交接日期、使用登记等。八、各业务科(室)的专用章由各科(室)管理,使用时要严格把关,并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如出现问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承担。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8

    一、总则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及备案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合同章,由人事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重庆市公安局备案。

    (三)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四)经批准刻制的印章,由刻制人员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备案手续。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人事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1《印章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人事行政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使用的最终审批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初级审批工作,总经理负责最终审批。

    (三)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章使用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人事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

    2、财务章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3、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4、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5、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7、所有加盖公章和合同章的文件、资料、协议等均应留存原件至少一份存档。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请表》)八、罚则(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属严重违反本制度,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未经许可擅自刻制印章;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印章;

    3、使用印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未按本制度规定做好登记工作,或未留存所加盖印章的各类资料原件导致无法查明印章使用内容的;

    5、超出本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印章的;

    6、责任人未妥善保管印章致使丢失的;

    7、其他严重情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

    九、其他

    1、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拟定并经总经理审核,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2、本制度已通报公司全体人员。

    3、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9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印章管理办法全文优秀篇10

    第一章 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章 印章的领取与保管

    1、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4、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六章印章使用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章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八章 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2、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九章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第十章 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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