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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福林访台松绑两岸银行准入限制

    时间:2020-04-24 05:23:54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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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对大陆银行的开放程度进一步放宽。

    4月1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开始其访台行程的第一站,参与在台北举行的两岸银行监理合作平台第三次会议(下称“金银三会”),重点讨论进一步深化双方金融监理合作,及双方市场准入及开放等相关议题。

    当日会议最令人关注的成果是,台湾对于大陆银行参股投资的限制进一步放开。单一大陆银行投资台湾上市银行、金融控股公司(下称“金控公司”)的持股比例提高至10%,加入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后的比例则提高至15%;投资未上市银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例提高至15%;投资金控公司子银行的持股比例则提高至20%。

    此外,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还表示,将尽快取消大陆银行赴台设立分支机构及参股投资的OECD(经济合作开发组织)条件;在台湾设有分行的大陆银行,符合条件可申请增设分行(包括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在内);新增银联公司可申请赴台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允许大陆银行业QDII投资台湾股市。

    双方当日会议达成的一系列市场准入相关开放项目,将会纳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服务业贸易协议。“金管会”银行局局长桂先农表示,大陆银行是否可以获得金控公司下的银行董事或监事席位,将由相关银行董事会自行决定,参股金控公司或其子银行仍然维持现行二选一的规定。

    参股上限大幅提升

    两岸金融业虽然已经实现互相准入,但与大陆对台湾的开放程度相比,台湾对大陆的开放一直偏于保守。2010年,台湾“金管会”颁布《两岸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往来办法》,才真正有限度地向大陆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开放台湾市场。

    加上今年3月刚刚获批从台湾代表处升级为台湾分行的建设银行,从2011年12月至今,仅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三家中资行获准在台湾设立分行。此外,招商银行获准在台湾设立代表处。

    截至2013年2月底,已经有10家台湾银行获准在大陆地区设立分行,包括第一商业银行、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彰化商业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台湾银行及玉山商业银行。今年3月,台湾“金管会”又批准富邦金控及台北富邦商业银行分别收购大陆华一银行有限公司29%及51%股权。

    台湾“金管会”银行局的统计显示,除了10家分行外,截至去年底,台湾银行业在大陆还设有8个代表处和1个其他分支机构。

    在此次放宽进入门槛前,大陆银行(包括海外中资银行)可以在台湾设立代表处、分行及参股投资台湾金融机构,但分行及参股投资只能选择一项办理,并以一家为限;大陆银行及其海外分支机构也只能选择一个赴台投资,参股投资的对象除有特别约定外,以银行、金控公司为限,对单一银行、金控公司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银行或金控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或资本总额的5%,加上大陆地区投资人(含QDII)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0%。

    大陆证券期货和保险业都只能在台湾设立办事处或参股投资台湾机构,设立办事处及参股投资的数量均以一家为限。

    OECD条件将废除

    所谓OECD条款是指,在台湾设立营业机构及参股投资的大陆银行,须有OECD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的经验,申请分行者,应已在台湾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

    事实上,OECD不仅限制了台湾对大陆银行业的开放程度,对于台湾银行进入大陆市场同样是一条红线——台湾银行赴大陆设立分行,须已在OECD会员国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业务5年以上,且该分支机构在申请前一年内未有重大违规,或金融检查发现确实事项尚未改善的情形。

    因此,OECD条件的废除,不仅降低大陆银行进入台湾市场的门槛,同时也让不少因此受阻的台湾银行得以松绑,包括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远东国际商业银行、台湾新光商业银行等受困OECD条件的银行,将可赴大陆设立营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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