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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判与重构:萝特女性主义方法论的意义

    时间:2020-04-23 05:17:34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要〕 萝特对基督教传统中的性别主义作了系统的分析和批判,建构了一套基督教女性主义方法论。以对圣经的权威和基督教传统的质疑为起点,她对基督教传统展开了三重的批判和重建。第一,基督教传统的象征都是被厌恶女性和否定女性的观点塑造的。所以,要对圣经和基督教传统中厌恶女人和男性中心主义进行批判;第二,为构建一种将女性包括在内的基督教理论,要探索可用的传统,恢复可选择的、先知的、平等的传统;最后,重构克服男性中心主义的基础范畴,用一种平等的、能带来正义的方式重新展望基督教的神学象征。

    〔关键词〕 基督教女性主义;方法论;批判的原则;女性的经验

    〔中图分类号〕B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0)04-0137-04

    一、萝特的思想背景

    萝特是当今影响力最大的基督教女性主义先驱之一。兰塞(William M. Ramsey)在其著作《四位现代先知》一书中,将萝特与饶申布什(Walter Rauschenbusch)、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和古铁雷斯(Gustavo Gutierrez)并列为传达社会正义的讯息,在各自的领域产生巨大影响的四位当代先知,可见其作为当代基督教思想家的重要影响。她的成长经历和学术背景为其基督教女性主义思想奠定了主要基调和方法论基础。萝特1936年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一个宗教多元化家庭,萝特的母亲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也有着强烈的追求自由和人本主义的精神,不拘泥于僵化信条和教权主义,这对萝特产生了很大影响。萝特认识到,“应该认真对待天主教传统,但可以对之进行自由和批判性的思考”〔1〕。这种教导成了萝特日后思考其信仰问题的主要原则。

    1954年,萝特考入克利蒙的斯克里普斯学院开始大学生活。最初她打算研修美术并想成为一个画家,但后来却被古典学和基督教思想史所吸引,于是转学古典学,获得了宗教与哲学的学士学位。随后她相继修读了古代历史和古典学与教父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萝特把她的大学教育形容为让她脱胎换骨的大学教育〔2〕,在这段时期,将她带入古典哲学和历史殿堂的导师帕莫(Robert Palmer)功不可没。帕莫是一个受希腊和罗马古典文化精神熏陶且魅力超凡的教授,但他对基督教并没有太多好感,甚至公开宣称自己是个无神论者。他对基督教的很多质疑和批判的观点启发了萝特的思考。在他的影响和指导下,萝特开始对基督教传统进行社会文化批判研究。

    1965-1975年间,萝特执教于霍华德大学宗教学院(Howard University School of Religion)。1965年夏天,她参与密西西比州的一项牧民计划时,第一次体会到穷苦的黑人面临的问题。从此,“社会正义”成了她思想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她曾感言:“在密西西比的那个夏天在我处在发展中的社会意识中是极重要的转折点”〔3〕。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美国的公民权利运动、反战运动和种族主义运动以及女性主义运动等社会运动所反映的追求自由、平等、解放思潮的黑人神学和解放神学对萝特产生了重要影响。紧随女性主义第二波浪潮反抗性別主义和家庭暴力、消除两性差异、转变性别关系的呼声,萝特开始思考性别问题。她认为,基督教女性主义与拉美解放神学是相似的,都是从被压迫的状况出发对现实进行批判性的反思,都是一种争取自身解放的觉醒,不同的只是受压迫的对象。自此,以解放为视角的“解放的基督教女性主义”开始成为萝特学术研究的主要方向。

    1976年,萝特转到加勒特福音神学院(Garrett-Evangelical Seminary),担任乔治亚哈克尼斯应用神学教授。校方非常支持她的性别主义和民族主义研究。她关于基督教女性主义最重要的几本著作《性别主义与言说上帝》(1983)、《妇女教会:女性主义礼拜团体的理论与实践》(1985),《妇女与拯救:一种神学史》(1998)都是在这期间发表的。萝特在这里工作了25年后转到柏克莱协和神学院(Graduate Theological Union)担任卡朋特女性神学教授。在这里度过五年之后,她回到了她的母校克利蒙神学院担任讲座教授,直到现在还在那里进行着研究与教学工作。

    二、方法论前提

    萝特指出,基督教女性主义与传统基督教相区别的原因并不单单是性别因素,基督教女性主义不只是女性研究基督教,也不只是去证实基督教中的女性主题,更不是要开创一些新范畴〔4〕,而是“对传统中确认男性的中心地位和厌恶女人的这种偏见作批判性的回应”〔5〕。因此,她试图用一种将性别考量在内的,平等的方式来重构基本的基督教主题,也希望能在圣经及教会传统中挖掘更多平等的主题来重新展望整个基督教体系。

    历史是流动的,它不断延续和丰富着人类经验。这种经验包括对神圣的经验、对自我的经验和对群体和世界的经验,而且这些经验处在一个互动的关系之中。各种符号、程式和法则会因其能否有效阐明和解释经验而被认定或否定,但历史的实际情况却是颠倒的。那些权威体系往往用符号去规定什么是可以接受的经验以及如何解释这种经验。所以,如果一个符号不符合他们认可的经验,那它就是没生命的,会被修改或赋予一个新的意义。基督教传统也是经过这样的诠释学循环而形成的。在某些特定阶段,一批想支配其发展过程的人,清除了一些不合正轨的群体或解释,强制一些标准来规定“正确”的解释方法,便形成了男性中心主义范式的基督教传统。

    在整个犹太——基督教传统中,男性支配和女性从属是合理的性别模式,这个模式是男性中心主义的,“从男性是人的标准,因此也是神的标准的假设开始,他们用男性为中心,女性为从属和辅助的普遍模式塑造了所有的象征——从言说神的话到基督论到教会与侍奉”〔6〕。在这种以男人对女人的文化和宗教压制为特征的模式下,女人的经验是完全被忽略的,厌恶女人的偏见也是难免的。萝特主张,要发展基督教女性主义就需要把握一种认识方法,能看到所有的人类象征,包括宗教象征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而不是从历史之外而来的永恒而不可变更的固定真理。

    和很多基督教女性主义者一样,萝特的目标也是追求正义和解放,如罗斯(Susan A. Ross)所说,“基督教女性主义可以被视为追求正义的一部分,它涉及到对宗教传统的意义的批判性分析和解放的回归。”〔7〕基督教女性主义的基础假定是:真正的神是一个善的,而且意愿善的神。因此,任何应允不仁爱和不公义的文化及社会建构都不是属神的,也不能体现神的本性和意愿。基于此假定,萝特的愿景是在批判男性支配的性别模式的基础上,开拓一种基督教女性主义方法论,并以此为依据而建立一种更新的基督教,这样能将人从恶的、不公正的关系中拯救出来,而不是像传统的理论那样,认可并接纳性别主义并参与到由之带来的不公义之中。

    三、批判性原则

    萝特的成长背景及学术训练决定了她的方法论是文化和社会批判式的。她“既怀疑基督徒将圣经传统看作完全比异教传统优越的观点,也怀疑那些女性主义新异教徒将圣经传统看作完全罪恶的观点”〔8〕。因此,以对《圣经》的绝对权威和古典基督教传统的质疑为起点,她对基督教传统展开了一个三重的批判和重建过程。第一,她说明基督教传统的象征都是被厌恶女性和否定女性的观点塑造的。所以,要对《圣经》和基督教传统中厌恶女人和男性中心主义进行批判;第二,为构建一种将女性包括在内的基督教理论,她探索了一些可用的传统,试图整合其中的可取资源来恢复可选择的、先知的、平等的传统;最后,她重构了一套克服男性中心主义的基督教象征的基础范畴:神、创造、人论、善、恶、基督论、教会和拯救等,试图用一种平等的、能带来正义的方式重新展望所有的神学象征〔9〕。萝特的基督教女性主义方法论“今日已成为基督教女性主义建构的经典方法论据” 〔10〕。

    我们必须用一种批判的原则对基督教传统及其神学框架进行再解释和再评价。这种批判的原则就是:提升妇女的完全人性。“任何否定或贬抑或扭曲妇女的完全人性,一定要被看为不是反映神性或与那神圣者的真实关系、不是反映事物的真实本性、不是真正救赎者的信念或工作,也不属于救赎的群体。”〔11〕这个否定的原则中也包含着一个肯定的原则,即它表现的方式很简单:能够提升女人的完全人性的就是神圣的,反映了人与神的真实关系,也是真正的救赎者和救赎团体的使命。

    在基督教传统中,人性与神的形像相关联。《圣经》创世记第一章和第二章关于造人的论述——“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创世记1:27) ——是基督教人性论的最重要的来源。然而,在性别主义范式下,传统基督教对此的解读一直是男性中心的,认为只有男性才具有神的形像。因此,历史上女性的人性都是被扭曲了的,要么被贬损,要么被边缘化。尽管女性的人性受到压抑,但却不曾被毁灭。基督教女性主义希望女性也能被纳入这一原则,要求成为完全人性的主体。当然,萝特强调,女性的完全人性不能建立在否定男人完全人性的基础上,男人完全的人性也不能以否定女性的完全人性来定义。因为“任何一个宗教或社会原则,如果边缘化人类中的一群人,否认他们完整的人性,即是贬损全体人类”〔12〕。

    萝特将其基督教女性主义批判原则诉诸于圣经的先知传统。圣经先知传统有四个重要的主题:(1)神对受压迫者的辩护和拯救;(2)对权力的支配系统和拥有权力者的批判;(3)那将要来的新时代之异象,在那时候现存的一切不公义将被推翻,神的公义与和平的国度将在历史中施行;(4)一个意识形态或对宗教的批判(因为当时的意识形态基本上是宗教的)。先知信仰谴责宗教的意识形态和体系,因为这意识形态的功能是合理化和神圣化那些居支配地位的不公义社会秩序。先知传统朝向的是一种完全平等的、没有阶级、摆脱主从社会关系的社会。萝特认为,“这个先知信仰的圣经原则与女性主义批判的动态原则是平行的。女性主义批判原则也省察对女性不公的社会制度,揭露并指责它们的文化和宗教的神圣化,并且指向一种可选择的人性,可选择的社会,在其中,女性的人格能够被认可”〔13〕。所以,将这个传统应用到基督教女性主义上,可以更有力地批判父权制“父权制”原指男性在物质生产和个体生存能力上处于优势,从而在家庭和社会活动中主导地位的社会关系体制。激进女性主义者米丽特(Kate Millett) 最早将“父权制”这一概念引入女权主义理论,并为之加入女性主义内涵,使之具有双重含义:一,男性统治女性;二,男性长辈统治晚辈。随后女性主义理论开始大量在此意义上使用“父权制”一词。后来这一概念被广泛理解为男性统治女性的社会文化机制。萝特通常使用的父权制也意指男性在社会、政治等方面支配女性的社会体系。本文采用的就是这个意义上的父权制概念。下的不平等社会关系从而促进女性的解放。“女性主义的创新点不是其先知性原则,而是女性主义把这个原则应用在妇女身上。”〔14〕

    萝特对传统基督教批判和反省的中心是女性的经验。在她看来,基督教传统必须在女性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和改写。萝特所说的“女性经验”既包括因为性别差异而带来的生理经验,也指在因此而造成的在社会和文化中被压迫和贬损的历史经验,也指当女性深刻意识到男性支配的文化将那些伪造的、疏离的经验强加在她们身上的时候而产生的那种经验〔15〕。她把这种经验也称为女性主义经验,它“意指一种意识觉醒的经验,在其中,女性摆脱了她们以往所受的教化(那些教化让她们感到自己是依赖他人的,也是低劣的),同时也声称她们是有完全的自觉能力的人”〔16〕。她还强调,女性主义不要以《圣经》或传统开始,而要以女性认可她们自己作为自主的人的女性主义经验开始。“所有父权制传统都带有家长制的扭曲,这种扭曲使基督教女性主义不得不回到宗教经验的本原直觉。即对实在的神圣基础的信仰,它终极上是善的,并不意愿恶或创造恶,而是肯定和支持女人按其肖像而造的自主人格”〔17〕。

    四、反思

    萝特在文化和社会批判的基础上,融合了诠释学、多元论、解构等多种现代性元素,给我们提供了一种辩证的基督教女性主义方法论。我们十分赞赏葛伦斯对萝特的评价:“蕾亚是位口齿伶俐、能言善道的讲员,又是多产的作家,她对基督教女性主义的推广,及妇女教会的建立,比任何一个人的贡献更大。”〔18〕也正是如此,萝特遭受的质疑和非议比某些女性主义者要多得多。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对其某些观点进行强调和说明,同时也提出我们自己的反思。

    首先,基督教女性主义与圣经权威。在主张一切以《圣经》为本的人看来,萝特似乎离经叛道。因为她不主张《圣经》有绝对的权威,并批评圣经中的父权制倾向。实际上,萝特对圣经的认识是辩证的。一方面,《圣经》是在父权制文化中的男性写成的,它的很多启示性经验都是从男性的父权制的视角进行解释的。他们抹去了女性经验和解释,选择性地保留了某些启示经验的解释,将之奉为圣典,就进一步加强了父权制的偏见。《圣经》反过来也成了证明犹太教和基督教社会的父权制合理的权威资源。〔19〕所以,我们不能单以《圣经》作为神學权威的绝对标准,因为它反映的是带有偏见的人类观点,它认可并强化不公正的社会关系,比如性别主义、民族中心主义等。

    另一方面,她相信《圣经》的权威,肯定其重要地位,认为它代表着一个历史群体的思想和经验,是基督徒历史的一部分,我们有责任去解释它。而且神的启示是不断进展的过程,我们不能将它限定在过去。因而,她主张采取融入女性经验的方法解读《圣经》,在为基督教女性主义寻求更多资源的同时也使圣经传统更加完整。

    其次,基督教女性主义与诠释学。基督教女性主义是对基督教传统的再诠释,而其诠释是以女性的经验为知识来源的。有些人认为,任何经验,更不用说“女性的经验”,都是主观的,无法与圣经的客观性相提并论,将“女性的经验”用于评判圣经和基督教传统也绝对不恰当。萝特指出,“女性主义诠释学的新颖之处不是作为解释的背景的经验范畴,而是对女性经验的诉求”。女性主义诠释学与主流的诠释学是不同的,后者关注的是对文化和宗教传统的理解、赏析和对之赋予有效性。萝特对圣经的诠释进路也是从妇女经验出发寻求解放的诠释道路。在这一点上,她与弗奥伦查的观点是一致的,“女性主义的圣经阐释必须挑战圣经那些带有父权制观点的经文的权威,要弄清楚,在我们争取自由的斗争中,它们是如何作为针对我们的武器的。我们要探究圣经是否以及如何变成争取解放斗争的资源”〔20〕。

    最后,基督教女性主义与女性的经验。女性的经验是基督教女性主义理论的起点。以一种性别的经验作为准则是否可取?萝特对此作了说明,她说,现在所谓正统的神学是以男性为标准的,是男性为中心,女性为从属和辅助的模式。“在女性神学中运用妇女经验,是一种批判力量的激发,揭示出古典神学,包括被编成典籍的传统,实际是建基在男性的经验而非普遍人类的经验上。基督教女性主义揭示了神学知识的社会学层面,使之不复隐藏在那客观化的神性及普世化的权威的神秘表象后面。”〔21〕需要强调的是,有些激进的基督教女性主义者将男人化约为敌人,鼓吹女性特质,主张一切以女性的经验为检验标准。萝特对此提出了强烈的批评,她认为女性主义不是分裂主义,更不是将男性霸权颠倒为女性霸权。她期待的是一种与自然、与神、与我们的人类同伴能形成一种新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没有谁支配其他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在一种共融、互助的关系中实现完全的人性。

    因此,萝特提出的基督教女性主义以女性的经验为主要参照,其重点不是倚赖某一性别经验,而是凸显基督教传统对妇女经验的压抑和排斥,从而为基督教的传统教义和象征补充涵盖不同性别经验的新内容。正如另一位基督教女性主义思想家卡尔(Anne E. Carr)所说:“妇女虽不能自称对神有独特的认识,但她们自信,从妇女对神的经验与了解能够提出重要且必要的看法,以修正过度男性中心的教会与文化所沿用的意象与解释。而且,在基督徒圈中,妇女的经验与眼光,可以对传统以及现代认识神的方式作出批判性的补正。”〔22〕

    萝特提出的女性主义方法论是其基督教女性主义思想的基石,该方法论已成为被许多人普遍接受和应用的经典方法论,极大地推动了基督教女性主义的发展。然而,她批判父权制对女性的压抑,拒绝男性中心主义定义的权威,却将批判的原则作为检验其原则与实践的标准,这个思想的基础似乎稍显薄弱。神学应该是一种普遍有效的解释系统,它应该是超越性别的理论表达。以妇女经验作为其诠释准则虽有其独特价值,但也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因为,她所说的女性的经验并没有完全的普遍性。尽管她多年来也已认识到这一点,也在支持和鼓励后殖民女性主义、黑人妇女主义发展自己处境化的女性主义,但毕竟她代表的是西方白人妇女的声音。基督教女性主义要持续发展,适当的方法论的更新和超越也是必需的。

    〔参考文献〕

    〔1〕〔3〕〔9〕Ruether, Rosemary Radford.My Life Journey.Dialog: A Journal of Theology, vol.45. no. 3(2006).p. 280,p. 282, p. 283.

    〔2〕〔10〕〔11〕〔12〕〔14〕〔21〕 萝特.性别主义与言说上帝〔M〕.杨克勤,梁淑贞译.道风书社,2004. xvii,xxvi,30,31,35,24.

    〔4〕 Ruether, Rosemary Radford.The Emergence of Christian Feminist Theology,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Feminist Theology, edited by Susan Frank Parso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 3.

    〔5〕 约翰•麦奎利.二十世纪宗教思潮〔M〕.何菠莎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8.525.

    〔6〕〔17〕 Ruether, Rosemary Radford. Feminist Theology in the Academy, Christianity and Crisis 45/3, March 4, 1985. p. 59, p. 61.

    〔7〕 Ross, Susan A..Feminist Theology: A Review of Literature.Theological Studies, 56(1995). p. 327.

    〔8〕Ruether, Rosemary Radford. Women and Redemption: A Theological History. Minneapolis Minn. : Fortress Press, 1998. p.222.

    〔13〕〔15〕〔19〕 Ruether, Rosemary Radford.Feminist Interpretation: A Method of Correlation, Feminist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edited by Letty Russell. Philadelphia:?Westminster, 1985. p. 118, p. 114, p. 116.

    〔16〕 Ruether, Rosemary Radford. Feminist Hermeneutics, Scriptural Authority, and Religious Experience: The Case of the Imago Dei and Gender Equality ,Radical Pluralism and the Truth: David Tracy and Hermeneutics of Religion, edited by Werner G. Jeaond & Jenifer L. Rike. New York: The Crossroad Publishing Company, 1991.p.101.

    〔18〕〔22〕 葛倫斯,奥尔森.二十世纪神学评论〔M〕.刘良淑,任孝琦译.校园书房出版社,2000.271,271.

    〔20〕Fiorenza, Elisabeth Schussler. The Will to Choose or to Reject: Continuing Our Critical Work,Feminist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edited by Letty Russell.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85. p. 129.

    (责任编辑:李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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