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文摘
  • 美文摘抄
  • 短文摘抄
  • 日记大全
  • 散文精选
  • 感恩亲情
  • 人生感悟
  • 智慧人生
  • 感悟爱情
  • 心灵鸡汤
  • 实用文档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当前位置: 蜗牛文摘网 > 美文摘抄 > 【给小摊小贩留条路】 小摊小贩

    【给小摊小贩留条路】 小摊小贩

    时间:2019-02-06 05:33:24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4月28日,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已执行11年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修订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内容。该草案增加了“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方便群众生活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的人性化管理条款。按照这一思路,南京将陆续接受四大类摊点的申报,为1万多个“规范”后的摊点发临时摆摊许可证。(据《现代快报》)
      这一思路被媒体解读为“给小摊小贩留条路”。在摊贩常无立锥之地、被驱逐得狼奔豕突的现实语境中,这一举措释放了积极善意,让人感到温情和释然。
      “给小摊小贩留条路”,彰显了权力自觉,当权力由坚硬变得人性、由粗糙变得圆润时,就会收获多赢局面,摊贩无需战战兢兢,如临大敌,城管无需全副武装,如凶神恶煞,整个城市也会因活跃的摊贩,而变得鲜活而生动。
      “给小摊小贩留条路”,本来就是一种常识。说得冠冕些,小商小贩搞活了经济,自力更生解决了自己的下岗再就业,给政府减轻负担,肯定是个“宝”(语出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而且,摆摊设点,是低收入者安身立命的法宝,也是他们养家糊口的基本保障。给摊贩留条路,既是城市保持活力的必需,更是弱势群体生存的必须――因为“摆摊是穷人的最后一条出路”。一个城市如果将摊点一味“赶尽杀绝”,就会断了摊贩的生路,一个被断了生路的摊贩,他将以怎么的心态和眼光对待这个社会,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坊间还是学界都呼吁摊贩合法化,城市应善待摊贩。比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撰文称,法律要解放千百万劳苦摊贩和城管,其中一点即是,小摊贩合法化,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而经济学家厉以宁亦表示:“在当前情况下,就业问题这么重要,给小摊贩留条路,不要让这些小摊贩整天躲来躲去的。”
      然而,许多城市的管理者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宁要自个儿心目中的城市脸面,而罔顾弱势者的肚子。因此,他们汲汲于打造“无摊城市”,有时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名义下,视摊贩为仇雠。为了保证驱逐摊贩的快速性与压倒性,不断壮大城管队伍,不断扩充城管设备。正是在这种对抗性思维的指引下,一些城管队员不惮于充当马前卒,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对摊贩采取粗糙或粗暴的方式。也正因为如此,城管和摊贩之间演绎了一曲曲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悲歌、悲剧。在广东,走鬼也是一个让人幽怨的命题,城管和走鬼之间发生了无数纠葛,走鬼的悲情叙事让人黯然,而城市管理的手段亦需要变通。
      无数事实业已证明,那种置摊贩于对立状态的管理思路行不通了,越固执陈见,悲剧就会越多,越尽早摈弃,才越能实现多赢。是时候需要新思维对待城市摊贩了。无疑,南京市提出的“给小摊小贩留条路”,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崭新而清晰的管理思路,给摊贩更多的生存空间。当然,疏不代表放任不管,尤其对那些售卖食品的餐饮摊点。
      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认为,好社会应该是“人人有工作并有改善自己生活的机会。有可靠的经济增长以维持这种就业水平……人人都有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抱负取得成功的机会”。一个好社会如此,一个好城市亦是如此,解放摊贩,给摊贩正名,最终使摊贩合法化,在圆润的管理中实现双赢,这应该是每个高明的城市执政者树立的新思维。■
      【阿紫荐自《羊城晚报》2009年4月30日/朱森林图《XX管理培训班》】

    相关热词搜索:小摊小贩条路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短文摘抄
    • 散文
    • 亲情
    • 感悟
    •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