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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时间:2020-03-23 05:15:2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原文出处】《中国教育报》(京),2012.10.17.⑤

    2011年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发布的第一年,将与1980年、1999年和2006年共同记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200多所高等职业学校和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发布人才培养质量报告。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由点到面。部分院校纵向科研经费大幅增长,有的院校突破2000万元,标志着高等职业教育努力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提升质量,增强服务能力,走上新的历史起点。

    1 概览与历程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产生的高等教育新类型。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横跨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领域,为广大适龄青年提供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并掌握就业技能的机会,对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阶段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1.1 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中主要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教育。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是建立在高等学校教育框架基础之上的,目前处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等学校教育)中的专科学历层次,这是基于中国基本国情的战略选择。近年来,中国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2011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学校数量达到1276所,占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60%。

    职业教育中以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面向广大适龄青年,是为他们提供进入高校学习并获得就业技能机会的职业学校教育。招收对象主要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制一般为3年;学生毕业后颁发正规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2011年全国普通高职院校招生数为325万人,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总数的47.7%。

    培养目标是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高技能人才。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其肩负的使命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技能人才处于技能型人才的高端,故又被称为高端技能型人才。他们首先要具备以德为先的基本素质,同时要具备通过职业教育掌握的就业技能,以及通过高等教育积累的专门化知识底蕴。

    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校企合作共同育人。高等职业教育正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了以学校为主体、校企合作共同育人的基本培养模式。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高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确定办学目标,找准学校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坚持培养面向基层生产第一线与实际工作现场所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同时,高等职业学校注重与行业对接,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办学道路,产学研结合的理念、机制和途径在办学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1.2 从举旗起步到法律地位确认(1980—1998年)

    改革开放初期,为解决地方应用型人才严重匮乏和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部分中心城市举办了一批以“收费、走读、不包分配”为主要特点的地方短期职业大学,率先打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旗帜。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改变专科、本科比例不合理的状况。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仍不满足时,经批准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即后来被统称为“三改一补”的基本方针,拓展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明确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的法律地位。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进一步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1.3 从期模扩张到发展方向定位(1999-2005年)

    世纪之交,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加快转型,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需求和高等教育资源供给的矛盾日趋突出。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为高校扩招的主力军,招生规模连年增长。

    200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坚持的办学方针和培养目标,即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确定办学目标,找准学校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2005年,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建设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教育迎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1.4 从示范引领到全面质量提升(2006-2011年)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联袂颁布,标志着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政策在强化特色、加快改革、提高质量方面的重点引导。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了高等职业教育模式改革的政策导向,引领高等职业教育走出一条不同于普通大学的类型之路,高等职业学校显示出空前活力和勃勃生机。在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和普通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历史新高的双重压力下,高等职业教育显示出其特有的生机活力,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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