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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却了的公案 公案

    时间:2019-02-14 05:40:1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从来没有留意过当代红学究竟有多少派。几年前,偶然被友人问及这个问题,瞠目之余,只好说但知少了一派――索隐派。   岂知在那以后,翻阅清末民初的书刊,凡见到与索隐派相关的材料,便不由得要多看上几眼。翻来翻去,又不禁对几桩历史公案有了兴趣,于是便写出来,聊供同受“红外线”灼热的朋友作为谈助。
      
      索隐派的代表作,无疑要数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这本小书,在“五四”前后,不过数年曾出了六版,可见它在那时的畅销程度。
      索隐派受到打击,无疑要数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为最有力。发表于一九二○年的这篇论文,说到以往的《红楼梦》的研究派别,竟将蔡著列入“附会的红学”一派。不宁唯是,胡适还用截断众流的手法,在论述中对蔡元培的方法,即不辞辛苦地搜罗列举康熙朝的政争史料,逐一推断指实大观园中那群人物,生活原型是谁或谁的做法,一笔予以否定。他甚至把用这种方法从事研究者称作“大笨伯”,把研究结果称作出了一串“笨谜”。
      如今看来,胡适的批评,够尖刻的。且不说蔡元培在一八九四年被点为前清翰林院编修时,胡适还不过是年方三岁的乳臭小子。就说“五四”时期,胡适虽已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暴得大名,但声望仍远不及曾任民国首位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在几十年后的人们看来,胡适的尖刻批评,适足以证明这个美国的假博士(没有通过论文答辩的博士候选人),如何藐视中国的尊老敬贤的文化传统。
      奇怪的是当时蔡元培不以为忤。他在副题为“对于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榷”的《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列举了胡适对他批评中最尖刻的语言,而回应仍极其温和,似乎重在表现“大人不计小人过”的长者风度。有人据此对比中西两种文化优劣,乃至据以指斥全盘西化及其论者之可恶。
      其实,这种对比,不但忘记了蔡元培在西方留学的资格比胡适还老的事实,而且忘记了十八世纪汉学发达以来的中国学术传统。胡适的政见是否主张全盘西化,那是另外的问题。但他在学术争论中,不为尊长者讳,坚持“拿证据来”的态度,驳难攻讦,指名道姓,则正是他所佩服的汉学家的学术风度。他为在《红楼梦》研究中坚持“无征不信”的原则,甚至对自己敬佩的蔡元培出语不恭。而蔡元培仍不以为被少于自己二十三岁的胡适称作“笨伯”而发怒,仍然坚持以平等态度同他进行平心静气的“商榷”,更恰好证明“五四”时代的自由辩论,同中国文化传统中良好学风的联系。
      可以证明蔡元培并非故作长者风度的,就是他与胡适“商榷”文的结论:“故鄙意《石头记》原本,必为康熙朝政治小说,为亲见高(士奇)、徐(元文、乾学)、余(国柱)、姜(宸英)诸人者所草。后经曹雪芹增删,或亦许插入曹家故事。要末可以全书属之曹家也。”(引文括弧内诸名是我加的)你看,他虽没有反唇相讥,但仍坚持“索隐”的基本见解,不能说态度温和便是表示退让。
      然而争论的结局,是蔡元培输了。年长的败给年轻的。《石头记索隐》从此没有出新版。蔡元培在此后仍与胡适保持了长时间的友谊。这都是历史的事实。
      这桩公案,不说也罢。说下去,必定涉及的头一个问题,就是那以后一蹶不振的索隐派,没有“魂兮归来”么?如果注意到三十年后,《红楼梦》乃“政治小说”的论调忽又红极一时,如果注意到这一派以为解开这部“政治小说”之谜的底牌就是小说第四回的那张护官符,那就很难说这一派不是索隐派的劫后重生。要不然,为什么蔡元培当年与胡适商榷文章的结论,竟然在半世纪后的“政治小说”论争中作为立言的尺度呢?
      忝居近代文化史研究者,考察红学索隐派的历史,未免以为“魂从何来”的问题,较诸“魂兮归来”的问题,更能引起索解的兴味。
      如所周知,鲁迅逝世前夕所写的《关于太炎先生的二三事》,长时间内被当作乃师章太炎的盖棺论定作品,而被国内论章太炎者反复引用。此文提到章太炎主持《民报》时给作者的印象,其一便是“和‘以《红楼梦》为成佛之要道’的×××斗争”。
      章太炎的原文见于一九○六年十二月出版的《民报》第十号,题作《与人书》,一封公开信。受信者即×××,实为蓝志先,即蓝公武。这都不难查。令人困惑的是当年蓝公武仅十九岁,一名留日学生,怎么会与吴稚晖、梁启超同列,被章太炎当作“斗争”对象?为解此谜,首先需要对勘原文。犹忆十多年前,为查蓝文出处,曾大费周折,总算觅到刊有蓝文的《教育》杂志第一号。
      原来,一九○六年十月创刊于东京的这份刊物,是当时留日学生中一个仅有三名成员的“爱智社”的社刊,内容也不谈教育学,而是“教育”人们学哲学即“爱智学”,主张“涅为心,道德为用,学问为器,利他为宗”,“使世界庄严洁净为旨归”,小团体的核心人物是张东荪。由他撰写的杂志社论和文章,显示他认为在中国首先应该净化的,是顽固的守旧派和好斗的革命党,因为两者相斗造成了“恶氛弥天”;而净化的手段,便是他杂取佛儒予以解说的柏格森、叔本华等人的哲学。这无疑就惹恼了《民报》大主笔章太炎。正好同期刊登了蓝公武对章氏《俱分进化论》的“批评”,说章太炎以为人类作恶水平也随着社会进化程度在提高,是否定“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不知利学,于哲学亦所未明”,属于“不通之论”。这当然给章太炎对他们进行反“教育”提供了靶子。
      但鲁迅用“斗争”来形容章太炎那通给蓝公武的公开信,也未免失当。《与人书》劈头便说:“足下尚崇拜苏轼《赤壁赋》,以《红楼梦》‘为成佛之要道’。所见如此,仆岂必与足下辩乎?”这两点,不见于蓝公武评《俱分进化论》文,而见于他在《教育》第一号发表的另外二文。一题《伦理臆说》,赞美《赤壁赋》表现苏轼已明白“涅”真趣。另一题《红楼梦评论》,引申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见解,盛称《红楼梦》的主题在于破除一个“情”字,而它所昭示的“至高之理”,便是“示诸行之无常,为成佛之要道”。这见解其实都在述说爱智社的宗旨,不过以幼稚之笔出之,没有张东荪那样较为圆到。在驳难对手时,顺手一巴掌,言在此而意在彼,原是章太炎对付论敌的长技。因而这两句话,与其说在批评蓝公武,不如说在嘲弄张东荪。怎么见得?《与人书》紧接上文,又说:“徐观尊著,虽无心得,不可谓非聪颖者,就此批评,无妨自伸其说以渎清听。”他在与吴稚晖、梁启超等论战时,便没有这种劝诱的口气。可见他对比自己小十八岁的青年,还是爱护的。《与人书》论及“俱分进化”论是否可以成立,采用的也是学术商榷口气。文末挖苦《教育》杂志用典错误,假充斯文,指的也是另一人的文章,更说明他的本意,不可能是与蓝公武“斗争”。
      不过鲁迅对于章太炎当年顺带提及“以《红楼梦》为成佛之要道”一语,印象如此深刻,以至于在回忆中过度估计了它的历史意义,也并非无因。那原因,在我看来,实在章太炎这一语表明他对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持否定态度。
      王国维于一九○四年发表的《红楼梦评论》,属于近代红学的开山之作。他在本世纪初,首次应用西方哲学诠释中国文学,首次从纯文学角度评估经典性小说,首次断言《红楼梦》的价值在于艺术和伦理意识的结合,这在中国文学史上都堪称石破天惊之论。但他相中的西哲是叔本华;他依据叔本华的美学观念,强调中国文学作品罕有悲剧意识;他因而断定唯有《桃花扇》、《红楼梦》两种所表现的“厌世解脱之精神”,才符合近代世界文学的潮流;他进而申述《桃花扇》所示来自“他律”的解脱算不上真解脱,因此只有取向相反的《红楼梦》,才可称“彻头彻尾之悲剧”、“悲剧中之悲剧”的唯一作品,如此等等见解,不待说每一点都必定引起争论。
      前引蓝公武概括《红楼梦》的“至高之理”,在于“示诸行之无常,为成佛之要道”,他不讳言来自王国维。但经我对勘王、蓝二文,没有发现王文有“为成佛之要道”的话,因而可以肯定二语是蓝公武的发挥。可是对勘下来,又不能不承认当时年未弱冠的蓝公武,确如章太炎所说,不能说不聪明,因为他对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概括,相当切合王文的逻辑结论。
      可能曾在《时务报》同事并先后受过哈同夫人罗迦陵直接间接照应的缘故,章太炎在《与人书》中没有点破蓝公武的见解袭自王国维。但既然蓝文已明白引用王国维,既然爱智社已明白表述他们最爱的西哲,除了柏格森,便是叔本华,就是说引王国维为同调,那末倘说章太炎在顺手指斥“以《红楼梦》为成佛之要道”时,已视王国维是潜在论敌,则也许不算臆测。
      然而,从纯哲学角度考察,那时章太炎正热中于佛学“依自不依他”的观念,与王国维正热中的叔本华唯意志论,在本质上毫无二致。那时章太炎主编《民报》,虽然只有半年,却已招来以《民报》“作佛声”的抗议。无论那些抗议是否别有用心,却从不同侧面证实当时的章太炎,正与寻求解脱的王国维殊途同归。
      因此,由鲁迅在章太炎去世后重提的这又一桩《红楼梦》研究的公案,不说也罢。说下去,必定又涉及另一历史问题,就是章太炎本人看《红楼梦》,必有与哲学同调王国维不同的尺度,否则他不会在《与人书》中劈头便斥责以《红楼梦》“为成佛之要道”的论调。
      
      王国维其实已提供了解纷的线索。《红楼梦评论》第五章“余论”:“自我朝考证之学盛行,而读小说者,亦以考证之眼读之。于是评《红楼梦》者,纷然索此书中之主人公为谁。此又甚不可解者也。”
      这就表明,还在胡适批评蔡元培之前十六年,王国维已提出了“附会的红学”的问题,并以为索隐派盛行的原因,在于“以考证之眼读之”。
      但王国维提出了问题,却没有解决问题。而且他往下笔锋一转,又批评索隐派考证得还不够;提出他们没有注意“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就是说,他赋予未来的红学取向,同他批评的逻辑导向恰好相反。难怪蔡元培答胡适文会摘取他的余论来为自己的索引方法进行辩解,同时也暗示胡适的考证正是沿着王国维的取向进行,因而与自己殊途同归。
      章太炎却抓住了王国维的另一面。他否定《红楼梦》具有所谓“厌世解脱之精神”,也就否定了王国维所谓“以考证之眼读之”的批评。他难道也是“以考证之眼”看这部小说么?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但从根本上可以说是。怎么见得?因为蔡元培强调《红楼梦》必定是“政治小说”,其实是章太炎在二十年前已有的看法。
      证据呢?孙宝《忘山庐日记》,光绪辛丑六月十二(一九○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记载这天他与章太炎(枚叔)、丁惠康(叔雅)、吴保初(彦复)及名伶张冠霞,在上海金谷香酒家聚谈:“枚叔辈戏以《石头》人名比拟当世人物,谓那拉,贾母;在田(载,即光绪帝),宝玉;康有为,林黛玉;梁启超,紫鹃;荣禄、张之洞、王凤姐;钱恂,平儿;樊增祥、梁鼎芬,袭人;汪穰卿,刘老老;张百熙,史湘云;赵舒翘,赵姨娘;刘坤一,贾政;黄公度,贾赦;文廷式,贾瑞;杨崇伊,妙玉;大阿哥,薛蟠;瞿鸿,薛宝钗;蒋国亮,李纨;沈鹏、金梁、章炳麟,焦大。余为增数人曰:谭嗣同,晴雯;李鸿章,探春;汤寿潜、孙宝琦,薛宝钗;寿富,尤三姐;吴保初,柳湘莲;宋恕、夏增佑、孙渐,空空道人。”
      名单是谐谑式的。然而章太炎引用《红楼梦》里的十八人,来比拟当代政坛的二十二个名人,包括他本人;孙宝又添上九人,以比拟书中六人,也包括他本人(即孙渐)。可以看出,他们的比拟,并非纯属文字游戏。从中透露,章太炎他们既对《红楼梦》读得很熟――反之也证明这部小说在晚清学者名士中的流行程度,更在读时注目于书中描写的大观园内那群人物的品格、地位、倾向、见解及活动方式、行为特征等,与当前政坛情态的相似处,甚至从中寻找自己的角色特点。他们的眼光是索隐式的,他们的方法是寻求文学典型与现实人物的类似之处,他们对这部书所作的价值判断只可能是政治小说,这都同蔡元培相契合。不同的只是蔡元培的比拟重点,由现状移向了历史,或者说移向了康熙朝的“现状”。毋需指出蔡元培与章太炎、孙宝等都是朋友,而且与章太炎具有相同的政见。
      既然章太炎早把《红楼梦》当作入世的政治小说来读,他怎能同意王国维的价值判断呢?因而他对“以《红楼梦》为成佛之要道”议论的蔑视,也就显示还在本世纪初红学的两种取向已有初次交锋,而“五四”后蔡元培与胡适的争论,只是当年争论的继续,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却是王国维撰写《红楼梦评论》的逻辑导向走向反面的一种继续。这是悖论,也是事实。
      从蔡、胡之争后,索隐派在表面上式微了,但章太炎、蔡元培读《红楼梦》的角度和方法,并没有失去影响,并在批胡后一度在新旗帜下复归。在这里倒是用得上章太炎《箴新党论》里的话,“论事当以是非为准,不当以新旧为准,其例较然明矣。”
      前引《忘山庐日记》所载那段比拟,作为近代红学史的一桩公案,或许称不上,只能算作近人论红学的一段插曲。但对近代思想文化史的研究来说,则颇有趣味。那时的章太炎,不但已经在一年前“解辫发”,而且早已是清政府的追捕对象,可是他自己设定的角色,却是贾府那个忠而获咎的老仆,因指斥贾府污秽而被塞了一嘴马粪的焦大。倘注意他在这年初发表的《书》初刻本,有《客帝》《分镇》二篇,既要“逐满”又想保住光绪,既要“革政”又想“借权”于清朝督抚,那末他自比焦大,或许可称夫子自道吧?别的比拟,也颇令人愕然。比如他把黄遵宪比作胡涂专横的老纨贾赦,把文廷式比作羡色丧身的小纨贾瑞,而置荣禄与张之洞同列,视刘坤一与瞿鸿同类,如此等等,都与后来人们熟悉的“评价”,非大相径庭,即颇有出入。如果注意到参与“戏拟”的孙宝、丁惠康、吴保初诸人,都是清末名公巨卿的亲属,那末这种谐谑式比拟中,是否还包含着那时的若干政坛隐情呢?
      
      一九九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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