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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渊:躬耕不辍为法治

    时间:2020-04-07 05:16:5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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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是我的空气、水分和阳光。”2014年10月,在法治中国进程中的法学教育研讨会暨邹渊教授法律生涯60年座谈会上,邹渊这样形容法学与自己的关系。

    作为贵州法学界的资深专家和代表,邹渊拥有近40年的高校法学教龄、60年的法律生涯。尽管已经年迈80,但邹渊仍然不遗余力地从事法学教育、立法调研及普法等相关工作,为推进贵州的法治建设躬耕不缀。

    法学之路艰且长

    邹渊于1935年出生在四川成都。抗日战争爆发后,年幼的邹渊不得不随家人四处辗转,饱受颠沛流离之苦。

    十年的逃难生涯成为邹渊难以磨灭的记忆。高中时,一次偶然的机会,邹渊阅读到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的小说《塔上旗》,其中改造教育流浪儿童的内容,让有过漂泊经历的他深受触动,萌生了从事教育的想法。

    1954年,邹渊报考西南师范大学。但录取结果却出乎意料——被西南政法学院所录取,成为新中国“五院四系”法科院校招收的第一届大学生!对此邹渊并没有失落,反而颇感自豪,“学问应该跟着实际走,跟着时代的需要走。”正值新中国百废待兴,社会主义法学对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让邹渊不仅对法学之路充满憧憬,更对法学教育的前景满怀期待。

    “法虽然是一种工具,但当这个工具掌握在人民手中时,它就变成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治国之道,秩序之轨,行为之范,权利之魂。”在邹渊看来,法既是工具更体现目的,而良法就是正义和真理的化身,因而,无论是研究法学还是致力于法学知识的传播,都值得自己为之追求终生。

    为了这一理想,大学期间邹渊发奋苦读,取得了每门功课“全优”的好成绩。然而,他的理想却并未因此而如期实现。

    1958年大学毕业后,邹渊被分配到贵州省德江县检察院工作。随后,反右运动极左思潮的泛滥致使全国检察机构被撤销,加上后期文化大革命“砸烂”公检法,邹渊的法学之路就此中断——他先被调至德江县教育局教研室,两年后又下放德江县文新戴帽初中,成为了一名农村教师。

    “无法可事的日子,只能教教语文、数学,甚至去培养乡村赤脚医生。”回顾这段历史,邹渊感到庆幸的是,人生的低谷虽然彷徨苦闷,但他并未因此消沉,而是坚信法学的曙光终有一日会升起。

    热血丹心沃新花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开始步入正轨,处处展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气息。沉寂太久后的邹渊振奋无比,“感觉如鱼得水、如草逢露。”

    到1980年时,省内中学已经相继开设了《法律常识》课程,但由于许多中学教师法律基础知识的欠缺,教学效果并不理想。这一切邹渊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当时已担任铜仁教育学院副院长的他,决定开办中学法律师资培训班。邹渊根据大学所学的专业知识、结合十一届三中全会观点自编法学基础知识讲义,先后为100多名中学教师授课讲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事情引起了教育部门的重视,1981年,省教育厅把邹渊吸纳进《中学法律常识教学参考》编委会,与温卓文、冉茂元等专家共同完成该书的编撰。1989年,国家教委师范司组织西南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及教育学院协作编写《新编法律概论》教材,邹渊担任主编,出色地完成了文革后西南地区高等师范院校的第一本法学教材。

    同年,邹渊被贵州民族学院(现贵州民族大学)聘为法律系主任,对于邹渊来说,这是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平台。其时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刚刚组建4年,师资力量还很薄弱,尤其缺乏专业骨干。到任后,邹渊找准问题所在,决定从引进人才、加强科研着手。

    在任期间,邹渊千方百计广纳人才,先后为法律系引进吴大华、毛为民、罗洪洋等一批学者,不断充实师资力量;与此同时,历时5年,完成国家社科规划课题《贵州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调查与研究》,弥补了贵州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的空白,使贵州成为全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的又一学术中心。此外,邹渊还邀请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担任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顾问,为学院不定期开展讲座,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因为邹渊及其同事的努力,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一度“一枝独秀”,成为贵州高校法学院系的“龙头”。

    然而,邹渊并不满足于此。面对当时贵州法学研究领域较窄,法学院校之间、学术单位与政府部门之间联系交流不强等局面,他有了更为深入的想法。从1989年开始,邹渊先后倡导成立了贵州省行政法学研究会、贵州法学论坛、贵州省仲裁法学研究会等多个法学交流平台。交流平台的建立,不仅扩大了贵州法学研究与交流的范围,更提高了法学学科的地位和学术引导力。

    自此,贵州的法学教育迈向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生命不止志不歇

    在推进法学教育过程中,邹渊硕果累累:1990年,邹渊成为贵州恢复高校职称评比后的第一位法学教授,2011年在获得全国“优秀仲裁员”称号后又被授予“终身仲裁员”。60年的法律生涯中,邹渊累计发表论文60余篇,独著主编参编主要著作24部,获省政府优秀科研成果奖2项,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17项,培养研究生125人。

    退休18年,邹渊并没有让自己闲下来。“退休不退岗,社会提出什么挑战就去迎接什么挑战,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就是我学问研究追求的目标。”他不仅担任了贵州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并且兼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多种职务,以此发挥自己的余热。

    随着建设法治贵州进程的逐步推进,贵州为实现后发赶超、全面小康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因而,除了致力法学教育和研究,邹渊还把精力放在了服务地方法制建设和法律普及上。

    近年来,邹渊先后主持和参与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并为40余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面向社会各界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学讲座百余场,仅2014年手术出院后就举办了11场,真正把讲座“从军营开到人代会的会场,甚至开到了监狱。”

    “虽然贵州目前在生态文明立法、民族自治条例的制定与实施、环保法庭等方面有不少亮点,但整体的法治观念、立法执法司法水平与全国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在邹渊看来,无论是服务地方法制建设,还是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这都将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需要广大的法学工作者去践行。对此,他义不容辞。

    生命不止,脚步不歇。邹渊用自己的默默耕耘,谱写着贵州法治进程中的壮丽篇章。(责任编辑/姚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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